【导读】目前社会上一些虚假广告和偏激言论,导致大众对肝病产生误解。很多人不仅谈乙肝色变,还带着有色眼镜观察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报道也层出不穷。今天,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问题,妈妈网百科将和你一起详细了解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情况。
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的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指感染了乙肝病毒,但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正常的人。已知在中国人群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数量还是比较大的,约占10%,即约有1.3亿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面对这个庞大的基数,国家出台了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相关保护政策。
1.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进行乙肝检测、报告乙肝检测情况,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此外,通知还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招生和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消除就业歧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企业劳动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录用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实现公平就业,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要引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理念,消除就业歧视。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虽然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像健康的正常人一样生活工作,但是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携带的乙肝病毒在一定情况下是有传染性的,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
1.注意选择职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申请就业和招聘的大部分岗位,只有少数特殊岗位会受到限制,如不能从事献血、护理、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糕点技术、西餐技术、烹饪与营养、烹饪技术、理发师、游泳教练、食品加工员、食品销售员、厨师、超市服务员等职业。
2.就业期间注意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求职和就业期间,也要定期到医院检查,了解病情的发展变化,给予针对性的及时治疗。万一病情加重,会给自己和身边的人带来伤害。
3.肝病治好后要注意。
乙肝病毒携带者即使治愈,其肝功能与正常人相比仍然较弱,因此超负荷工作不适合乙肝病毒携带者。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被拒怎么办?
目前,国家《反歧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制定了相关保护规定和措施。但出于风险考虑,一些企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逐渐由公开变为隐蔽,即暗中贿赂医院做检测,以能力不足等其他理由拒绝录用查出的携带者。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被拒怎么办?
1.向全社会寻求救济。
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来自于医学知识的匮乏。通过寻求媒体和医疗权威宣传肝病有保障的理念,社会团体可以在舆论上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歧视。
2.通过诉讼自助
面对被公司录用、聘用或辞退,肝炎病毒携带者可以通过自助和一定的程序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对企业开除、除名、辞退不服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反映。
政府部门对承运人的就业困难负有主要责任。在被拒绝就业后,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向当地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要求他们采取相应措施,杜绝企业的做法。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职业?
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携带乙肝病毒,有一定的感染可能性。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中的一些特殊职业做出了限制,但这些职业只占极小的一部分。
1.乙型肝炎病毒携带
2.消费者不能从事的行业主要是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业,尤其是餐馆、食堂等餐饮行业的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教育和公共事业:如幼儿园、托儿所等与学龄前儿童密切接触的岗位。
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宜从事美发、美容、公共浴室、医药行业。
4.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适合特警岗位。
5.从事血液采集、血液成分制备、血液供应等工作的员工。在血站必须接种乙肝疫苗,不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6.民航招收飞行学员通过体检检出乙肝项目,通过体检可保留乙肝项目。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