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再婚的情况也逐渐增多。其实人在决定再婚的时候,就应该放下戒备,坦诚相待。如果你们感情好,想和对方生孩子,会参考再婚生育政策来决定。接下来,我们来介绍一下离婚夫妻的再婚生育政策。
离婚夫妇再婚生育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前,地方法规规定,不同地区关于生育的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各地情况复杂,总结起来大概有八九种。此次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三个子女的条件: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已生育一至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另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其中一方所生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因特殊情况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关于生育三胞胎的规定:原夫妻申请生育三胞胎的条件:
1.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生育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符合乙级以上残疾军人条件的;
4.一方是连续五年以上从事海上捕捞且仍在从事海上捕捞的渔民;
5.一方被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伤残,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一方为独生子女;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姐妹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男方已在她家落户养老;
8.婚前,双方都没有生过孩子。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孕不育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后怀孕的,可以要求生育一个孩子。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你已经了解了2017年的再婚生育政策。再婚夫妻感情强烈的时候,都想和对方生个孩子。当然,拥有一个好的家庭无疑是自己人生中一件幸福的事。要维持婚姻的正常关系,不仅需要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更需要细心的管理和尊重。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