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不仅结束了婚姻关系,还出现了许多婚姻关系产生的共同问题。比如婚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有孩子的话要考虑孩子以后的赡养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就是户口迁了,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怎么办?
第一,其实没有强制离婚,户口必须迁出原户口。没有规定,离婚后,一方户口必须迁出。走访,由于各地户籍政策不同,对离婚后双方的户籍没有准确细致的规定。有关方面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户籍政策想办法。
第二,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搬出去问题很多。离婚后,一个户口本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选择分割或者迁出户口。但这种权利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第10条,
公民迁出本户籍地辖区的,应当在迁出前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人从农村迁入城市的,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移居边境地区的公民,必须经其通常居住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一方不迁户口的情况,其实和有关部门有关。因为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第3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设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籍管辖地;而乡镇没有派出所的镇,乡镇的辖区就是户籍的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
考虑到两人离婚后的生活,将户口从共同户口迁出,对双方都有利,避免了以后可能造成的麻烦。而且户籍管理部门有义务提醒户口迁出,但如果一方不愿意迁出户口,也不能强迫,最好协商解决。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