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离婚是现在很常见的一种婚姻状态。很多情侣在感情破裂后会选择离婚,但也有人会冲动离婚。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离婚冷静期。那么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
离婚冷静期是30天还是60天
冷静期为30天和60天。
1.夫妻双方向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日内。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从30日起30日内办理离婚证。一方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当事人在30天内没有亲自领取离婚证,将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所以离婚的冷静期其实是60天。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执行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部分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备受关注。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是什么意思?如果要离婚,必须和配偶一起到民政局申请。申请后30天内,如果有人不想离婚,可以单方面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你们俩决定离婚,30天后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这意味着,以前离婚是当场办理,以后至少要30天。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民政部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说,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就说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要么提起离婚诉讼,要么两个人继续生活在一起,这意味着双方都需要冷静地重新思考。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协议离婚是行不通的。想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将根据检方的理由,判决是否支持离婚。有理由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如果理由不充分,就排除离婚的可能。没有其他原因,六个月内不能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经法院调解后仍提起离婚诉讼,多数法院会准予离婚。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理的,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审理。换句话说,不可能一方一直不想离婚。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坚持通过诉讼离婚,即使另一方在婚姻中没有重大过错,最长也可以离婚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