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一个大家又爱又恨的地方。爱在于两个人结合成一个家庭,恨美离婚。即便如此,无论去民政局结婚还是离婚,资料都不全。大家对结婚手续都比较了解。下面给大家解释一下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你需要带着以下文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在国内协议离婚应提供以下证件:本人有效护照或港澳台省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同胞还应提供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3.两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无需签名,一式三份)必须明确写明双方愿意离婚,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否则离婚协议无效。
5.夫妻双方共同并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6.民政局工作人员收回结婚证,核实后出具离婚证。
两个人离婚是以和平为前提的,所以上述离婚需要带去民政局的证件都是齐全的。但是,不可避免的是,有些离婚会采取诉讼的形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