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放开,许多夫妇将愿意再生一个孩子。两个孩子一起成长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再婚夫妻的生育政策可能不一样,那么是怎么规定的呢?那我们来介绍一下2017年的再婚生育新政策。
2017年再婚家庭新政策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3)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居住不满6年的港澳台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4)已婚夫妇,一方从未生育过,另一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另一方有两个子女且丧偶的;
(六)婚后不育,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并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七)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八)二等乙级以上残疾军人、五级以上因公(工)伤残人员,独生子女;
(九)矿工连续在井下工作五年以上,继续在井下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十)农村夫妇是独生子女,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十一)男方已在女方家落户,女方无兄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农村夫妻(只适用女方一个姐妹);
(十二)农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的;
(13)山区乡,女方在农村的,只生一个女孩。
如果你想再要一个孩子,你得先申请。村民委员会转变为居民委员会的城镇建设体制,其居民自转变之日起3年内可以按照前款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必须在前一个子女年满3周岁或者女方年满26周岁后,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国家最新的再婚家庭生育政策也很明确。只要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或者其中一方从未生育等。如果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结婚后可以再生一个孩子。但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