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以及国家实行全面二胎。所以很多人感到困惑:很多再婚家庭已经有一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孩子了,那么这样的重组家庭还能再要孩子吗?如果没有,不仅对再婚家庭不公平,也不利于再婚家庭的信任和理解。那么,二胎离婚再婚生育政策是怎样的呢?
根据2017年再婚生育新政策,再婚夫妻生育两个以下子女才可以再生。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1.经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鉴定,第一胎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双方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含合法收养子女,下同),另一方从未生育。
3.再婚前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无抚养权,新的家庭组合后无子女。
4.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只有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5.夫妻双方均患有不孕症,未生育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
6.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或海洋深水下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孩子的。
7.双方均属归侨或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定居内地的。
事实上,现在很多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都认为,现行生育政策不利于再婚家庭的建立和维持。把抚养权和繁衍联系起来也是不合理的,对新家庭的繁衍影响很大。因此,他们呼吁进一步完善再婚群体的生育政策,公平生育权。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