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护资2023年考试时间
2023年4月23-24日举行。河南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23-24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的轮次。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生的确认和资格审核。相关考务工作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行通知。
护考网上缴费什么时候截止
2023年护考网上缴费自2月3日开启,截止到目前为止,相信多数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工作。根据规定,网上缴费周期为2023年2月3日-2月14日,也就是说明天是网上缴费最后期限,
2023国家职业技能目录
1教师资格 教育部 准入类 《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2 注册消防工程师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3 法律职业资格 准入类 《律师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 《公证法》4 委托公证人资格(、澳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5 注册会计师 财政部 准入类 《注册会计师法》6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 准入类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7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准入类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8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9 注册建筑师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准入类 《建筑法》 《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10 监理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11 房地产估价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12 造价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13 注册城乡规划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市规划协会 准入类 《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14 建造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15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冶金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注册机械工程师 《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 16 注册验船师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17 船员资格(含船员、渔业船员)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海上交通安全法》 《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18 兽医资格 执业兽医 准入类 《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 《动物防疫法》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令2008年第17号) 19 拍卖师 拍卖行业协会 准入类 《拍卖法》 20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 文化部 准入类 《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28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2009年第47号) 21 医生资格 医师 国家卫生计生委 准入类 《执业医师法》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 人体医师 《执业医师法》 《人体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 《关于对人体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3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22 护士执业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23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准入类 《母婴保健法》 24 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 海关总署 准入类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06号) 25 注册设备监理师 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26 注册计量师 海关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计量法》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27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8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准入类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出版总署令2009年第44号) 29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安全生产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30 执业药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6年第28号)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31 专利代理师 国家知识 准入类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32 导游资格 国家旅游局 准入类 《旅游法》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33 注册测绘师 国家测绘地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准入类 《测绘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34 航空人员资格 空勤人员、地面人员 民航局 准入类 《民用航空法》 民用航空器外国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航空安全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航行情报人员、气象人员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35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 海关总署 准入类 《特种设备安全法》36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程咨询协会 水平 评价类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37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38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39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40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会计法》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41 资产评估师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资产评估协会 水平 评价类 《资产评估法》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4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43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水平 评价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44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45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水平 评价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46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47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48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 水利部、水利工程协会 水平 评价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8年第36号)4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 《关于加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 《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50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审计法》 《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高级审计师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51 税务师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册税务师协会 水平 评价类 《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52 认证人员职业资格 海关总署 水平 评价类 《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53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国务院关于修改<出版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4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95号) 《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1号)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54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统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7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55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银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行业协会 水平 评价类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56 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 水平 评价类 《证券法》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57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 国家文物局 水平 评价类 《文物保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03年第26号)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58 翻译专业资格 外文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平 评价类 《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4号)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 技能人员类
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在2023年的四月中旬,条件是:第一,考生需要获得省级教育行政以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理专业书;第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科书;第三,得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同时还要获得护士执照以及专业书,如果为其他国家国籍,需要获得我国有关部门颁发的汉语考试HSK合格证明,同时在卫生行政部门实习时间满三个月。第四,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要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敬业精神。第五,其他国家相关部门具体规定和要求。
护士资格证什么时候考
护士资格证考试一般是每年的4月份考试。2023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23年4月8—9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