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喝酒的女生有误解。其实我觉得女生喝酒本身并没有问题,就像有的女孩喜欢化妆,有的女孩喜欢购物一样都是一个爱好而已。男人也有喜欢抽烟,打游戏的 。
有问题就有答案
女朋友喜欢喝酒并且异性朋友很多?
很多人对喝酒的女生有误解。其实我觉得女生喝酒本身并没有问题,就像有的女孩喜欢化妆,有的女孩喜欢购物一样都是一个爱好而已。男人也有喜欢抽烟,打游戏的 。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女生每次喝酒喝到什么程度,和什么人喝?这才能反应出问题。
如果你的女朋友只是偶尔和朋友们小聚,喝一些酒。不会很醉,也会及时回家,在乎你的感受。那我觉得问题不大。相反如果频繁性的很醉的,甚至会到午夜之后或者干脆不回家了,对你的关心也只是一句话几句话的敷衍,这才是大问题。
很明显按照您说的情况应该属于后者了。这个时候我觉得你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
比如,你的女朋友是否一直如此,你当初是否也是在酒桌与她相识,并喜欢上她。如果是,我觉得你应该好好的反省了,既然你接受不了这样的女孩,为何当初还要选择。或许你是想在一起之后慢慢改变她。但是这本身就是不纯粹的,有目的的。让别人为了你而改变自己这本身就是一种绑架。当然如果她心甘情愿的为你而改变,那将会是一种特殊的浪漫吧!所以你本无权要求别人怎样!好好想想重新做出选择吧!
再比如,你的女朋友原来很好,并不如此嗜酒,是跟你在一起之后才变成这样的。那么问题可能就出现在你的身上了。你们异地,你有足够的时间关心她吗?你有跟她足够的安全感吗?你除了每次责怪她怎么老喝酒外,有真的问过她为什么要喝的这么醉,是白天受了委屈还是什么?
借酒消愁愁更愁!话虽如此,但是至少醉了的时候会好受些!所以我建议如果还想挽回的话,多关心关系她,多陪陪她,早定结束这遥远的异地恋。
最后希望你们幸福!
发生了关系却跟我说要外派出国3年?
是你的跑不了,不是你的抢不来。只要俩人的感情基础好,男人一般不会因为外派出国3年而撒手他喜欢多年的女人。更不要把每男人都当成骗子。
其实男人有时比女人更珍惜他们之间的一夜之情。既然你们有了这一层男女的顶级关系,我想痴情的男人,更会像吃"长沙臭豆腐"那样,吃一回之后会惦记着它的味道,一辈子也忘不了。
男女之间的喜欢不过于情、情的来源在于积累。当一个男人有耐心,有执着地喜欢一个多年的女性而不放弃的时候,他的恒心是不可理喻的。这种不可理喻,只有经历过的男人才知道他们的付出。
有些人说;男人追求一个喜欢的女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生理,我看并不然。男人有时更注重感情,一个跟男人没有感情的女人,男人根本不放在心里,除非男人的生理在确实忍受不了的时候才随便找个女人…。但在正常的情况下,男人对没有系情的女人可以说是"无动于衷。信不信由你!
说到"喜欢了你多年的男人,发生了关系却跟你说要外派出国3年,是不是在骗你?
我的回答是;一般不可能!有可能的是;也就是因为他喜欢了你多年,在他知道要外派出国的时候,才鼓起了勇气跟你发生了关系。
跟你的目的,是想与你决定未来。是想用这种男女之间的超越关系来告诉你,他是真心爱你的。让你知道,有这种关系之后你他就不是一般的关系了。
男女授受不亲大家都懂。男女之间有了这种关系之后就是超越"平凡"。一夜夫妻百日恩不是说说而已,她(他)是很长很长时间,甚至一辈子忘不了的事情。不要把每个男人,每个女人都把这事当成"路边火"(可烤可不烤),记住;正经的男女关系是刻骨铭心的,不要怀疑喜欢你多年的男人在骗你。
最后祝你高枕无忧。3年后,你的如意郎君出国回来,别忘了分给我们喜糖哦😄
酒后和已婚男发生了一次关系他老婆认识我并知道这件事?
我觉得这个没必要旧事重提,人是有血液的动物,它不是冷血动物一时的冲动,在酒精的作用作用下,可能会出现了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那这个事情呢,既然做出来了,如果没有影响了你的家庭和他的家庭,知道的就知道了,不知道的就不要再去纠结这个事情,就当没发生过当然这样会很难,但是再难也难不过那种尴尬。所以那么以后就尽量的少碰面,慢慢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就会减少一些所谓的尴尬和思想压力。
和别的男的一起抽烟喝酒能接受吗?
谢谢邀请。
看到你的问题,我就会想到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她爸爸在我们上高中的时候因病去世,她一下接受不了就开始抽烟喝酒,现在结婚了,偶尔也会和我们这些高中同学一起玩,我们也没听说她的私生活有多乱。对于你这个问题,我只能从我这个角度来分析一下。
第一,你说你老婆和别的男生在一起抽烟喝酒,是他们单独还是有其他人在场,如果是单独,我觉的你们的婚姻出现了问题,你要好好的和你老婆谈谈了,毕竟在婚姻面前,抽烟喝酒是小事。
第二,如果你老婆在平常的生活中,不抽烟喝酒,就是和朋友在一起才会这样,那我觉得没有什么太紧张的,毕竟现在这个社会谁没有两个异性的朋友第三,如果你老婆经常和别的男人在一起,那你就要好好和她谈谈了,毕竟现在目的不纯的人太多。你得告诉她,要让她好好的保护自己,要是真有点别的事,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两人在一起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相互信任,好好谈谈吧!最后祝你们幸福
那么女性会构成罪吗?
确定的说不会的
首先看一下罪的定义
《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
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情节恶劣的;
(二)妇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不满十周岁的或者造成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其中明确说明是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关系。
并且现实中已经有这样的案件
例如:
22岁的张帅,是一家的服务员。一年前,他的老板——一位年过半百的某富婆将他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递给他一杯水。喝下后,他很快就恍恍惚惚,虽然意识还算清醒,手脚却不听使唤。看到富婆微笑着为他宽衣解带,他想反抗,但身体已经被富婆牢牢控制住……当他清醒后,富婆告诉他,她喜欢上了他,要求张帅做她的。因为怕丢工作,张帅不敢声张,只是巧妙地回避老板的纠缠。几天后,老板和一个女友约上张帅来到一家宾馆。后,两个女人开始对他进行非人折磨。她们先是让他喝下,然后与他发生性关系。其间,两个女人还对张帅狠命地撕咬、抓挠……
张帅担心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折磨死,他决定向警方报案。可是,当办案民警传唤富婆时,她却矢口否认与张帅发生过性关系,更谈不上伤害他。民警要求张帅提供证据,李强一脸茫然:“男人女人可以保留等作为证据,女人男人能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呀?”警方对记者讲:“张帅说的也许是事实,但是,在没有证据,也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盲目抓人。”最终,警方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一名女性强行要求发生性关系,男性不同意,这样是不是违背妇女意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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