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股东、董事、监事,这几种身份有什么区别啊?
股东是出资人,即掏钱组建公司的人;董事是管理委员会成员,即对公司经营进行决策的人;监事是监督公司正常运转的人,即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监督义务的人,如发现违规行为,提出改正意见或举报。
三者之间的区别是:所有者,执行者和监督者,三权分立,各独立行使权利。担保公司,也是公司,也要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规定:
对于 董事、监事资格和义务 在我国公司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中董事、监事资格和义务的具体法条规定如下:
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规定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什么叫监事会?董事会的组织结构?
一两句讲不清,最好看一下<公司法>,比较全面.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而监事会(supervisory board)是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对公司业务活动及会计事务等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来的代表广大股东执行其决策权力的机构,而这样的权力若不受到一些监管和制约,可能会出现董事会偏离股东一致意愿的情形,因此又设立了一个与之平级的监事会来监管其运作。
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之间的关系?
股东组成股东会。
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的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由股东会决定产出。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股东)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中,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中,经理的产生由章程规定产生。
有限公司中,董事长的产生由章程规定产生。
股份公司中,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者之间关系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后两者都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同一层面上的两个机构,只是董事会负责日常的公司日常的生产、行政等工作,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的工作履行情况。
股东董事监事架构图,股东代表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股东与董事:相互成就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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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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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东会、董事、董事会,各自担着什么职责,彼此间是相爱还是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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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董事会和股东之间的纠纷并不少见,多年前的万科事件依然让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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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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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关系而言,简单地说便是:股东选任董事和监事,董事行使管理权、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负责监督董事和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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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公司里则各司其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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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均由全体股东组成,它负责选出关键管理者、作出重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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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通常都是在发起人协商的基础上确定,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正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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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很多有限公司的章程会规定每个股东享有一个或者若干个董事提名权,或者在股东之间直接分配董事会席位,董事由股东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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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依据公司法,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罢免董事,或者股东更换所委派的董事,均不需要提供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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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并不代表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在公司拥有着“最高权力”,可以任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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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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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司最重要的决议是出自股东会、股东大会,但它们并不能直接作出决议,大多数决议都需要由董事会先提出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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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们以往经常提到的股东分红问题。如果公司要给股东分配利润,就得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如果公司想增、减资,也必须先由董事会提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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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虽然有着最终决定权,但通常情况下,它并不能直接启动具体方案的审议。如果直接越过董事会提议做出股东会决议,程序上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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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没有董事会先提出方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可能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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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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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有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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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有定期会议,也有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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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定期会议依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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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只要是符合职权范围内的提议,董事会都应该在合理期限内召集会议,不能拒绝。至于合理期限是多长时间,为了避免争议,最好在章程里进行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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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则是每年要召开一次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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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股份公司持股达3%以上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可以要求董事会将特定议题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果遇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还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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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限公司,如果存在董事会和监事会拒绝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还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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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规定正是为了防止个别机构或者个别人不能或拒不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而导致“权力机构”瘫痪。因此,董事会想利用自己的权利阻挠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几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