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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老人去世,社保已经注销,但之前的医疗费还没有报销怎么办?还能报吗
老人去世,社保已经注销,但之前的医疗费还没有报销怎么办?还能报吗?老人去世后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向当地医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分析如下:1、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将全部返还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2、办理手续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等。3、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继承人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4、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个人帐户的钱不算很多,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也就是医保卡内余额。扩展资料:一、医保卡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二、医保卡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Q2:老人去世医保卡注销,报销怎么办
参保人逝世之后医保卡是不能再继续使用的,但是在参保人死亡之后,亲属可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资金可由被委托人申请清算。办理清算时被委托人应携带参保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证件)被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一次性发放养老金;职工死亡的,还应当提供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或死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或火化证明)的原件或及复印件到邻近(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直属单位人员至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人逝世之后医保卡注销: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应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死亡证明、《参保人员变动审批减少表》及《个人账户支付审批表》三份(均加盖单位公章),至单位地税所在区的医保局(分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保及账户返还业务手续。依据所提供的信息,经系统查询,该单位为一次性趸交十年的单位,如无法联络到单位经办员,可以由家属代办,办理时携带由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一份情况说明,经单位所在区医保分局审批后方可办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3:人死了后医保卡里的钱该如何处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后,如果其个人医疗账户仍有资金,其家庭成员可以申请账户资金结算。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应注销个人账户,余额按法定程序继承。一般的处理方法如下:1。职工、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转入其继承人个人账户;2.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3.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办理手续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申请表、银行账号等。继承人不知道医保卡密码的,可能还需要提供公证处办理的继承证明。扩展信息: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定点药店购药时,可以用密码在POS机刷卡,但不能提现、转账。2.查看医保卡余额:参保职工可拨打中国银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查询余额。也可以在网上登录社保查询系统。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员工可凭身份证和医保要求,在中国银行储蓄所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账户缴费记录和消费记录。如对交易记录有疑问,可前往中行零售业务部查询。4.医保卡密码:参保员工如更改密码,可拨打电话更改,或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办理。如果被保险员工忘记密码,可以到中国银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用身份证进行更改。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应妥善保管医保卡。如不慎遗失,请立即向单位出具证明函,并在医保办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储蓄所挂失,办理换卡手续,7天后领取新卡。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卡
Q4:人去世后住院医药费可以报销吗
只要购买了医疗保险,死亡后的住院费用是可以报销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组成。2011年7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通知称,失业人员个人无需缴纳医疗保险。
Q5:人过世了医保 社保怎么报
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疾病或非因工致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被保险人在保险给付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的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已故被保险人医保卡中的账户余额可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根据医保政策,参保人员依法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过渡基金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参保人死亡后,其医疗待遇将相应停止,但如果其医保卡中的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单位或家庭成员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清算其个人医疗账户并注销其个人医疗账户,个人医疗账户余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继承人继承。参保人员家属或单位管理人员凭市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市社会医疗保险支取个人医疗账户通知单》办理医保卡注销手续。备注:国家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政策中明确规定,缴费人在缴费中途死亡的,养老保险的处理方式是,份额可以按照当地的扣除比例扣除,剩余部分可以返还给缴费人的继承人。医保的主体是共享,日常的个人享受已经按月给我了。因此,被保险人死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保单报销,其余部分无论平时支付多少都不会退还或补足。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6:人死了医保怎么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在出院或转院后报销。特殊疾病住院、门诊治疗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报表、住院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和年终决算的依据;医保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特殊疾病住院和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鉴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直接核算,立即结算。紧急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行支付。急诊抢救结束后,医保经办机构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发票和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安置人员结算程序:异地安置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在其居住地指定1-2家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异地职工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患病的安置,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支付。治疗结束后,其所在单位凭参保人员的医疗证明和病历、有效的费用票据、重复处方和住院费用清单,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日期结算。转诊结算:参保人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限制或特殊疾病转入其他医疗机构诊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转院的理由由就诊医师提出,科室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主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原则上,转诊应先在市外,先在省内,再在省外。市内转诊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规定的。市外转诊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以现金支付。医疗结束后,参保人员或其代理人凭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明、处方及有效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费用。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