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生育时可以享受补贴,也叫生育津贴。当然,生育津贴的政策和额度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地的政策会有所不同。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生育津贴有变化吗?那么合肥的二胎生育补贴政策是怎样的呢?
生育津贴计算和支付标准
无论第二胎还是第一胎,都享受同样的补贴政策。新政策的不同之处在于,符合晚育条件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再按每人增加一个月生育津贴的规定执行。女职工计划生育或计划怀孕、引产的,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停发。生育津贴以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为基数,按一天计算发放,按相应天数计算。
(一)自然分娩90天,晚育6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二)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产的,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的流产持续15到30天。
生育津贴支付(应用)办法
(1)生育津贴以社会化方式发放。
(2)参保职工在分娩、流产或引产出院后当月,由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一证一卡一书”或出生证明、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流产或引产由单位出具《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并领取存单。其中,企事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生育保险报销注意事项
(1)生育津贴的计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为零)
(2)产假天数:正常产假天数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奖励假按30天计算;
(3)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人工流产或流产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应注明怀孕周数,怀孕不满12周(含)的女职工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
(4)申请的生育津贴和晚育奖励津贴在申报后的次月支付到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存款账户。
可以看出,国家和地方关于生育津贴的政策规定是相当详细和具体的。我国原有的计划生育和鼓励独生子女政策随着二胎的开放发生了变化,所以生育津贴的相关问题也发生了变化,需要及时了解。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