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更多的人选择结束这种生活,也就是离婚,而不是不满而是维持婚姻生活。但是离婚的手续还是很多的,比如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如果协商不好,也有可能引起离婚纠纷。那么,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离婚财产要分割婚前财产的?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对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撤销赠与,对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即使他们已经结婚多年,只要财产没有被转移,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不会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结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该房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如果一方父母婚后投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产权是对子女的赠与,与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储存期间无关,离婚时也不会作为夫妻个人财产分割。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父母双方购买的不动产的产权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其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按离婚时的出资份额分割。
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属于财产登记方,未清偿的借款为财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及各自相应的财产增值。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会分割。
5.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是特殊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只能假设房屋现有价值归夫妻所有。至于房屋产权分割,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来源等情况确定。应由双方协商处理。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仅规定:“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婚前,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已经支付了房款,那么这套房子一定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由双方共同支付,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金额分割。
我相信以上的内容已经对分工说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