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因为执行申请人拒不到场,使案件无法执行的,做为被执行人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很想尽快了结的。,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怎么办

文章 3年前 (202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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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如果因为执行申请人拒不到场,使案件无法执行的,做为被执行人我应该怎么办?我是很想尽快了结的。

如果申请人拒绝出席。如果案件不能执行,是有期限的。如果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到场,将照常进行。据说是这样的。可以咨询相关部门。

Q2:民事诉讼强制执行的方式

(1)应用。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转移执行申请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执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执行措施: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或者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隐藏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等措施。

Q3:如果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刑事控告书有什么规定吗

一般根据案件性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管辖范围决定由公安法哪个机关提起刑事申诉。但也可以提交给公安法的任何机关。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控告和检举。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交主管部门。”《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案件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一般规定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立案的管辖范围:1 .公安机关管辖案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刑讯逼供罪、打击报复陷害罪、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3.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7件)。此外,《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国家安全机关、军事安全部门、监狱等的管辖范围。

Q4:有关强制执行的问题

我们知道,法院判决后,无论是原被告还是被告都应该尽快忠实履行法院的判决。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许多被告拒绝履行法院判决。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由司法机关执行,因此不存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但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不执行或者不完全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 .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社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采取后两种措施的,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的必要生活费用。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不仅仅是执行问题。根据我国法律,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资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转移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查封、冻结、转移、变更财产时,应当作出裁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由有关单位办理。

Q5:法院判决生效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扩展资料: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Q6:有关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应用。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必须由当事人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三)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人收到执行申请或者转移执行申请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执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执行措施:查询、冻结、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或者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查封、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的隐藏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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