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面授课改为录播课,收费标准不变,这样合理吗
在肺炎爆发的特殊时期,教育机构将面授课改为录播课,收费标准却不变,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甚至是非常不厚道的,有违诚信经营的理念。之所以这样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一、面授课是教师与学生面对面的教学互动,而录播课则没有互动性。我们都知道家长给孩子在教育机构报名参加补课学习,就是想获得老师面对面的教学与辅导,孩子也可以有问题随时向老师请教。老师在教学与辅导的过程中,通过观察与了解可以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进行个性化教学。但是录播课却不具备这些功能,因此,从课程的含金量来说就大打折扣了,即便按五折收费恐怕也不划算。二、如果家长已经给孩子报面授课,不妨与该教育机构协商,要么推迟学习,要么打折计课时费。鉴于目前处于肺炎爆发的特殊时期,家长必须要考虑到这个特殊情况,及时与你给孩子报名缴费的教育机构联系,与他们协调,主要围绕两点,要么将孩子的课程推迟学习,请机构给孩子另行安排上课时间;要么从录播课教学效果不如面授课角度要求机构给打折,相信教育机构会根据家长的要求做出妥善解决。三、如果协商无果,教育机构不愿意调整课期和计费打折,家长可以拿举报说事。上面我给家长提出的建议,如果你采纳了,在和教育机构协商的过程中,如果他们两者都不同意,那家长就不要客气了,你可以明确告知该机构,我要举报你们乱收费,因为你们已经改变了我们最初报名时的面授课形式,并没有严格履行我们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相信那时你们损失的就不止是给我打折的费用了。结束语:面对教育机构将面授课改为录播课的情况,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家长必须要与该机构明确说明你的合法诉求,力争做到有理有节。只要你们思路清晰,站在情理与法律的角度去解决问题,就一定能把问题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