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种既正常,又是种矛盾的心理,我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男人主动提出分手的时候,断绝一切联系。1.早有预谋,另结新欢。
分手后男人断绝一切是什么心理?
这是一种既正常,又是种矛盾的心理,我认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男人主动提出分手的时候,断绝一切联系。1.早有预谋,另结新欢。
这个男人的分手是有预谋的,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删除一切只是不想让你得知他的另一面。他可能在这段感情中有出轨行为,或者精神出轨,已有更喜欢的人。而且彼此有频繁的联系,分手是因为你相对于新欢而言,在他心中地位明显下降。从分手后删除一切可以看出他对新欢的重视程度远在你之上,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的正常心理状态。
2.无法继续爱你。
男人在与你的这段感情中,通过时间暴露出你的一些性格缺点让他无法接受。长时间的磨合后,他依然无法将就,又不愿委屈自己,所以选择主动分手。分手后不想与你有任何交集,或者准确说碰到有你那种缺点的人。所以作风果断的删除,不愿意留任何回忆。
3.发现彼此可以将就,但是不想继续下去。
男人也许在与你交往过程中发现你的一些问题或缺点,但是在他的承受能力内,或者可以说接受能力内。他的一些缺点也是在你能忍受的能力内,彼此过着相互将就的日子。内心感觉十分的压抑,当超过忍受极限时选择放弃这段感情。分手后想换一种心态与活法,所以删除联系方法。
男人被动分手,断绝一切。1.内心极度伤心与崩溃,不愿意留着痛苦记忆。
男人被女生提出分手,这样的事对一个自尊心很强的男人来说是件非常丢人的事。知道无法挽回,也不愿意去挽回。内心极度伤心与崩溃,遭受到了过大的精神打击。分手后不愿意想起这段不开心的记忆,更不愿意回忆起自尊心被打击的那个时刻。所以果断选择删除,不愿以后心里想起了添堵。
2.女人感情内有出轨行为,男人还爱着女人。
感情中女人可能有出轨行为,男人知道,但因为爱这个女人没有说破。但女人提出分手,这种情况男生是非常无法接受的,简直就是连续遭受两次打耳光。自己的爱遭遇到了一次又一次践踏,内心会感觉到屈辱,伤心与不甘。所以删除,这样可以尽快的平复内心的创伤。
3.深爱这个女人,不愿意分手,逼迫自己从感情漩涡中走出来。
男人内心一直深爱着这个女人,只是女人不爱了,或者女人想去追求更适合自己的男人。男人接受分手,内心知道自己用情太深,无法挽回,而且也很难忘记女人。经过不断的自我说服,下定觉得逼迫自己从这段感情漩涡中走出来。一种矛盾的心理下选择删除,内心有不舍与无奈。
爱情来临的时候很甜蜜,分开的时候总有几许失落。爱一个人可能只需要一瞬间,深爱却要一辈子。很多人在相互接触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而提出或接受分手。有时候是不爱了,有时候是留不住爱了。面对失落与无奈,或是开心与早有预谟。男人想要尽快整理上一段感情,理智回归现实生活状态。所以分开后选择删除既是一种很正常,同时也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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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男方可以告女生吗?
小李与小梅是一对网恋的情侣,两人见面之后就发生了关系了,一番激烈的云雨之后,小李觉得自己被欺骗了,去报警说自己被强 奸,事后法院并没有以强 奸罪去判决。
20岁的小李每天下班后都闲来无事,就在某个社交软件了认识到了一位30岁的少FU小梅,经过两个月的沟通之后,两个人就确定了情侣关系。
但此时小李并不知道小梅多少岁了,而小梅也一直隐藏着自己的年龄,再聊了两个月之后,两个人终于打算约出来见一面了。
确定好时间,小李就买好机票,还特意把自己打扮了一番,就这样两个人在小梅的城市相见了。
一见面相互感觉还可以,有着一见钟情的感觉,所以这个时候就和其他情侣一样,安排了吃饭,看电影。
看完电影之后,时间也来到深夜了,这个时候小李提出在外面酒店住一晚,小梅也没有拒绝就说好。
这个时候两个人来到酒店,开了一房单人房,进门之后两个人就控制不住了自己,经过一番云雨之后,两个人都非常开心。
但就在此时小李知道了小梅的年龄,心中非常的不悦,就准备起身离开,而小梅不让觉得自己吃亏了。但小李感觉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骗,不能接受,所以再三坚持要离开。
这个时候小梅就威胁说,你要是走了,我就告诉你强 奸,但小李依然不怕,还是走了,出门之后小李越想越觉得不值得。
所以就跑去警察局报案,说自己被强 奸,而警察也受理了这个案子,通过一系列调查之后,法院并没有以强 奸罪去起诉。而是通过故意伤害罪和猥琐罪进行处理的。
那为什么男性不能以强 奸罪来定义呢,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解释:
强 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的行为对象或者说被害人只能是妇性,不管是未满14岁的,还是14以上的。
所以这里就明确告诉我们了,小李去法院起诉小梅,自然法院是不能以强 奸罪去判决的,只能是以以故意伤害罪和猥琐罪。因为这才是用作男性受到伤害时最好的判决。
再来看一上猥琐罪解释: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违背他人意愿,强制他人从而构成的犯罪。一般情况下,罪不包括行为,但由于我国刑法中关于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男性,因此对男性是可以包括行为的。
所以从这就可以看出来,当男性受到侵害的时候,自然就可以以猥琐罪去判决,所以上面的这个案例中最终对小梅的判决也是猥琐罪。
如果说在这个过程中小梅反悔,说小李强 奸她,那应该怎么处理呢?既然双方一开始就是自愿的,只要不存在金钱交易不存在威胁,那自然是不能以强 奸罪去处理。
但这个事情毕竟是隐私的事情,所以证据是很难提供的,这个时候由于女性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只要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提供不了有力的证据,自然就会被强 奸罪去判决了。
所以只要女方后悔,并且能提供证据,那男方自然是很难逃脱的。所以在这也劝大家网恋有风险,大家一定要注意。
无独有偶,我们再来看一下另外一个案例,同样也是男性受到伤害,但也没有以强 奸罪去判决的。
2007年,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化名:小李)大约20岁左右,由于自己年轻,所以基本天天都是在娱乐场所游玩的,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一个酒吧大姐。两人通过短暂的聊天之后,非常开心。
一来二去两个人相互熟悉,这位大姐就主动出击,选择了表白小李,那小李自然也是非常开心,所以就答应了。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两个人就住在一起了,这样的生活小李也是非常喜欢的。
而这位大姐自然也是比较开心的,比较有一位小鲜肉陪着自己,那自然日子也是特别的舒服,这一个月可以说天天都是鱼水之欢。
也让这位大姐非常享受,在朋友面前也是频繁提起小李,说他确实不错,不仅身体好,还会做家务。可以说让人非常省心,
这个时候有两位闺蜜就提出来,那有福同享,自然有男友也是需要介绍大家一起认识一下。
刚好这位大姐过几天就生日了,那自然排场也不能少,所以小李为了能让大姐开心,就定了一个大包厢,大姐知道后自然也是非常开心,所以邀请了很多朋友,当然也包括这两位闺蜜。
几天之后就迎来大姐的生日,招待的餐饮是安排在晚上进行,先是给大姐唱了生日歌,然后就开始一个个敬酒,小李为了不让大姐喝多,所以就接着一个个回敬。
就这样一轮接着一轮,小李实在是顶不住,就在旁边休息了,这个时候两位闺蜜就想体现一下小李的身体到底有多强。
所以就把小李抬到楼上的包间,三个人开始了鱼水之欢,一轮接着一轮,由于“索取过度”!导致小李出现了休克。所以当时马上打了120。
幸好送去医院及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小李的生育功能受到了影响, 以后再也无法享受这种鱼水之欢了。
所以小李的家属就以强 奸罪起诉这三名女子,但法院的最终判决并不能以强 奸罪去定义,只能是以伤害罪和猥琐罪进行判决,原因就是因为没有相关的《刑法》规定。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虽然说证据各方面都是比较齐全的,但是强 奸罪并不能适应男性,只能是女性,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是女性,那自然是可以以强 奸罪去判决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
但这个案例中小李是男性,所以最终就只能是以伤害罪和猥琐罪进行判决。这一点在上面也解释过了。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反咬男生,那么男方可以告女生强 奸吗正常来说,如果男方的身体受到伤害,自然是可以去起诉的,但是不能以强 奸罪去起诉。只能是以故意伤害罪和猥琐罪进行判决。
但如果是女性身体受到伤害,去起诉的话,自然是可以以强 奸罪去起诉的,所以这就是男女的区别。
最后:
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份理智,千万不要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否则受伤就会是自己,也劝大家一定要洁身自爱。对于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互不了解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你发现自己也有点喜欢他了?
如果一件事,当你觉得你是在坚持的时候,你就并没有那么爱了。
你想想那个语境,我喜欢你,我很想和你在一起;我喜欢你,我会坚持追你的。这两个看似差不多,其实天差地别;前面充满无数希望,后面明知没有希望还在坚持。
我曾经见过最执着的一个,他连续追了那个女孩两年;每天都有早餐下午茶,晚上女孩只要说想吃啥多晚都会送来。我和他们两个都是好朋友,我知道女孩也是喜欢男孩的。有一次一起吃饭,我说干脆你们两直接在一起得了,我看着累死了。两人谁都不说话,但我看到了男孩的眼神,那种坚毅的眼神,让我敬佩。
其实女孩懂男孩的心意,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一直没有在一起?男孩也挑明过,女孩总是顾左右言他,并不是女孩不喜欢。在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的时候,我有一次跟女孩说,你喜欢他吗?那女孩说,喜欢!那你为什么不答应他,她说,我不想让他太容易得到,太容易得到就不会珍惜;我觉得说得也对,也就没去管了。
再后来,男孩做了一次表白,那次他把他们的点滴投影在女孩对面的楼上,手捧鲜花,希望女孩能答应他。女孩照例拿了鲜花,却是没有表示。
那天晚上男孩拉着我喝了一晚上酒,他说他决定放弃了,我说你在坚持一下,也许她就答应你了呢。他说,我坚持不下去了,哥,我好累!
看着他醉卧在酒瓶中间,我想可能最后这次表白耗尽了他最后一丝念想,这两年的坚持让他无比的优秀,最后的放弃才能让他成长。第二天,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女孩找过他,问到我这里时,我说,他现在很幸福,请不要去打扰他。
但是心里不想承认怎么办?
妈不愿意承认自己抑郁,去各个医院检查身体,还找这找那,这本身就是一种焦虑情绪的体现,你的妈妈和周围的亲人承不承认这种病症,现在都已经无所谓了,更不是你们承认了他就存在,而你们不承认他就不存在的问题。
既然已经诊断出了轻微抑郁、焦虑,那么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它,又不是一个什么治不了的疾病,只是妈情绪上出了点问题,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更何况是轻微的抑郁,只要配合治疗,加上自我调整,很快会恢复正常的。
从诊断上来看,妈只是轻微的抑郁,实际上只是抑郁倾向的一种情绪,只要有抑郁情绪,焦虑情绪必定存在,因为他们俩在许多症状的表现都有相似或相同之处,抑郁和焦虑如同亲兄弟一般,有了抑郁必有焦虑,但是有了焦虑未必有抑郁。
那么作为子女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告诉你的妈妈,抑郁只是一种很普通的情绪性疾病,是心境障碍,谁都有可能患有此病,因为他就是情感上的一种感冒,尤其妈患的是轻微的抑郁症,属于轻度抑郁症。
而抑郁症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抑郁症,而妈只是轻度抑郁症,也等于抑郁症的初始阶段,更容易治愈,所以一定要向妈普及一下抑郁症方面的知识,让老人家能够知道,自己的病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病症,这也是预防老人家胡思乱想,使抑郁情绪向更加严重方向发展。
不知道妈现在是否在更年期中?如果正处在更年期而抑郁就是他的伴随症,有许多到了更年期的年龄阶段,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抑郁情绪的出现,有些更年期的妇女,在此期间所反映出的抑郁症状,都超过了更年期所体现症状的严重性。
这是生理变化而产生的,只有极少部分的女性可以躲避更年期出现,而绝大部分女性是很难躲过去的,在这个时期需要服用调整更年期的药物,或抗抑郁药物,能够将症状得到很大的缓解或消除。
咱们再说说妈的抑郁,按你的描述,妈的抑郁应该就是情绪化的问题,虽然在你的描述当中,说妈有妄想的症状,正常人有的时候,尤其是特别闲暇或遇到某些问题的时候,会瞬间或短阶段,偶尔的出现几次幻想也属于正常,而非实质性的医学上的精神疾病所出现的幻想。
如果妈的幻想已经出现了,时间很长,而且出现幻想的时间不确定,并带有语言或行为上的体现,比如整天胡言乱语,说出的语言与现实极为不符,所体现出的行为也与自身能力和现实极为不符的情况,这就属于精神性病态,需要及时的到医院就诊治疗。
做子女的现阶段主要了解或询问你的妈妈,看看造成这种抑郁情绪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首先要找到因素的所在,将因素的问题找到后,帮助妈妈去解决掉这样是对妈病症恢复的最好的帮助。
所谓的抑郁,只不过就是”抑郁“这个词语让许多人产生了恐慌,轻微的抑郁而实际上就是情绪不好,,说的直白一些就是发愁、烦心事比较多或近期遇到了点儿心情不愉快的事情,比如遇到点困难或挫折等,闹得自己心情不好,这种低落的心情有的几天,有的时间可能更长一些。
这些都是在我们现实的生活当中经常遇到的,哪个人没有心情不愉快的体验?都有谁也不可避免,因为你毕竟需要生活,需要工作需要学习,那么在这上头你不可能天天能够得到非常愉快的心情,总有你感到不如意的事情,那么你自然心情就会低落下来。
总结
告诉妈这些,让他从内心里接受这些事实的存在,作为儿女帮着自己的妈妈解决,造成他心情不愉快的问题,也就是造成的轻微抑郁的因素,抑郁根本不是什么神病,也不是有损于人的颜面的病,更不是绝症。
千万不要找一些犹疑和所谓的大神儿去看病,既损钱财又耽误治疗病程,得不偿失,一定要到正规、专业的医院挂精神心理科进行诊断、评估、治疗,按照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在轻度的抑郁症患者期间,完全可以通过自我调整而治愈的。
子女在这期间,要更加关爱你的妈妈,不论是从生活上,还是亲情之间的感情上,都要保持良好的沟通,让家里头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宁、温馨的家庭,饮食上要以清淡和符合妈妈的口味为要求,与妈妈交流的语言上一定要温和,没有任何刺激性,耐心的劝解妈妈的一些不利于病症恢复的行为和表现。
多参加一些老年人的兴趣活动,让妈的日常生活丰富起来,晚饭后陪老人家散散步,做些力所能及的体育性的锻炼,考虑到焦虑的情绪在,所以不要做一些较为剧烈的跑步之类的运动,也不要参加登山活动。
在以科学为前提的情况下,将抑郁症的病理知识及治疗的、方法和康复过程所需要的自我调整,逐一告诉自己的妈妈,让他充分的理解,最好是能够按照这些方法去做,遵照医嘱去积极配合治疗,这些才是使妈康复的最好方法。
一个女人在人前总是刻意避谈一个男人?
我来以回答一番吧。
一个女人避免谈起一个男人,大多是一个矜持女人的心里表现。心中已对男人有了某种情愫,不好出口,便避而不谈,看似疏远,实则在乎。
人与人不同,性格不同,做事风格也不相同,对待感情态度也不一样,有些人喜欢外露直接,有些人喜欢内藏感觉,不同的方法,不同的诠释。
如我与老公结婚十几年了,可人前我一句“老公”都难出口,只是用“某人”或“某些人”等表示!
个人意见,尽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