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华是嫁给谁了(陈丽华出家了吗)
不久前,68岁的“唐僧”迟重瑞携妻子陈丽华现身“紫檀博物馆”,惹起热议。
这对已经携手走过31年的夫妇,只因为女比男大11岁,且有500多亿的财富,一直被怀疑。
少有人认同二人真有爱情,大多数人认为“唐僧”是卑微的。
“吾未见好色如好德者也”,孔夫子的话不错!在大多数人眼中,娶妻好色、男财女貌天经地义,一旦一个男人不“好色”反而奇了怪了!
特别这个规律要是反过来,若像陈丽华迟重瑞般“女财男色”,就变成了众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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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陈丽华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只不过迟重瑞实现了”也是一个很好玩的说法……
因为“嫁”给陈丽华,在美人看来,还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他这辈子净迟到,上小学的时候就老迟到,上海戏剧院毕业都28岁了,38岁认识我才和我结婚,所以……我管他叫迟到。”
陈丽华娇嗔地说。
的确,如果不是“唐僧”的人生迟到,他的确没有机会认识陈丽华。
出于于五代京剧世家的迟重瑞,从青年时代起就是“无欲则刚”的性格。
考入过中国广播艺术团,又在上戏深造,成为文革后首批大学生,毕业后顺利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做演员,还那么帅气!
无论是社会、文化、经济还是个人资源都很丰厚,好像没啥是值得他去求的,所以做什么都慢半拍。
大学“初恋”毕业后无疾而终,他似乎也未特别去争取,一直单到38岁。
一生只演过9部剧,前3部《笔中情》《金色的晚秋》等都是男配(《金色的晚秋》中有“小白龙”)。
到了第4部《夜幕下的哈尔滨》,露脸镜头才多了起来,可贴上胡子、戴上假发,连同剧的王刚都要比他帅气些……
迟重瑞好像不怎么在乎“番位”“形象”之类的,唐僧这个角色,也是由杨洁“被动启用”。
迟重瑞回广播剧场领工资,在机房门口被杨洁“逮到”。
那会儿,徐少华刚弃演唐僧,杨洁正挠头找不到人选,出办公室到走廊转转想辙,一个一米八二、白皙帅气的“唐僧”就走过来了。杨洁忙喊:“站住!”
“你是哪个单位的?”
一番盘问之后,杨洁发现发现迟重瑞简直比徐少华还适合唐僧,激动地问:
那你愿意把头发剃掉吗?”
“我愿意”迟重瑞笑呵呵地回答。
后来杨洁评价迟重瑞:
“他外形俊朗、艺术功底深厚,加上家庭戏剧方面的熏陶,以及祖上一直信佛的影响,所以他演起唐僧来,得心应手,挥洒自如!”
说实话,当时唐僧换了还有点不习惯,感觉“新唐僧”没有原来的圆润,嘴也稍显大了点……但看时间长了,又觉得这个比那个表演得更丰富些。
比如,面对女妖精时,不像原来的唐僧,只会摆出一副要被吃的怯懦样儿。
高僧、高僧嘛,不能一味害怕,还要有一些“高僧”气度;
化身孙悟空的时候,也演得惟妙惟肖。
《西游记》播完,唐僧已成为90年代的“流量明星”、全民“爱豆”。
和观众一样,陈丽华也是在《西游记》后面的表演中,爱上了唐僧的。
经朋友介绍,陈丽华在剧院认识了迟重瑞。
那时陈丽华47岁,还不是胡润财富榜的第一女首富,投资的“长安俱乐部”刚开始运营。
叶赫那拉氏的第八代后裔、生于颐和园;高中辍学开家具修理厂;从收购文革没收文物,到投资比利时12幢别墅;聪明过人的陈丽华此时已完成了原始积累、名噪京城。
她正想喘口气,接下来将进行一系列投资大动作。趁休息的档儿来看剧,是她的一大习惯,没想到就此认识了陪伴她余生的第二任丈夫。
二人都爱传统文化和京剧,一聊起来就没完没了。她是他的“迷妹”,他也敬重她的智慧和事业心。
双方都有意思的时候,陈丽华试探:“迟先生一定有很多女性追求吧!”迟重瑞却表示,他一直未遇到心仪之人,反而是陈让他感觉可能是合适的伴侣。
这一次,迟重瑞是先勇敢的那个人,而后来陈丽华也勇敢了一次。
外界总是讲“唐僧吃软饭”,主动追求陈丽华,于是一次京剧圈的朋友聚会上,陈丽华“放”出了一纸情书。
一个朋友不经意间发现了“陈给迟写的情书”,在宴席上大声读了出来。
迟重瑞感动不已,不是情书内容让他感动,而是他明白,像陈丽华这样的人不可能无意“遗露”什么,她是故意的。她就是给自己面子,想让大家都知道,是她主动追求自己的。
迟重瑞放下芥蒂,从此再不犹豫。
很多年后,一次鲁豫采访他们,迟重瑞和鲁豫说话时,鲁豫却把脸转向陈丽华——这么不礼貌的举动,迟只是笑笑。
他内心里更在乎的是,一个人对一个人是否真的尊重,表面文章笑笑也罢。
31年,他们做到了相敬如宾。虽然陈丽华富家巨室,但在在她心里,丈夫的魅力更大:
“迟先生很有魅力,他能喜欢我是我的幸运,能够嫁给他也是我的福气。”
迟重瑞也把所谓大男人的虚假面子抛去,开始辅助陈丽华事业:
“夫人的事业就是我的事业,就是我的归宿。”
要知道,他们其实都没赶上对方最美的年华,陈丽华年轻时也是一个无可争议的美人(有点像郝蕾)。
而迟重瑞20多岁时,才真是“龙凤之姿”;
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在内心最丰盈时奔赴彼此。
至于陈丽华百年后“财产分配”引起的争议,这个倒是有点好笑。
迟重瑞一直无子女,他要这些遗产干啥,难道真的像金池长老一样抱着宝物?
“袈裟呀,我的袈裟呀!”
这对夫妻的确可能激情会少一些:
一是陈丽华的格局所致。
陈丽华能花10年时间“造梦”紫檀博物馆,把它打造为“国家非遗项目”,能说出“百年后,若儿孙掌管不力,就将这些宝物全部捐献给国家”“人生在世不做点事情那就白来走一趟了”这样的话,她就不是普通人,她日常思考的问题,不可能是鸡毛蒜皮、儿女情长。
所以他们相互称呼“董事长”“迟先生”——在他们的夫妻关系里,共同的志趣可能更大。
二是年龄差、性格所致。
迟重瑞好脾气,是个有涵养、大度、开朗之人,如今年近古稀、面如朗月就证实了这一点。
六小龄童曾说“迟重瑞是出了名的好脾气,说话做事都是慢条斯理的,行为举止温文尔雅,极具涵养。”
所以当陈丽华在商场上叱咤风云之时,迟重瑞就是家庭的“情绪价值提供者”。
“两个人相处,很多时候稍微让一让,事情也就过去了。吵过后,妻子自我反省时觉得自己不对,她会对我更加好,一举多得。”
这样不是很智慧吗?
我们只是日常看惯“男财女色”“男才女貌”的爱情,似乎只有那样才对得起“一对壁人”四个字。
但现实生活中,只看外表、只有激情的爱情,往往如同昙花一现。
倒是应该思考一下:爱情是什么呢?到底应该是彼此成就?还是青春的激情、欲望的燃烧?
巴尔扎克说得好:
爱情是理性的放纵,是伟大心灵的享受,阳光的、严肃的享受;肉欲是街头巷尾出卖的,庸俗猥琐的享受:两者是同一事实的两面。
这句话再客观不过了,虽然必有两位,但真正的灵魂伴侣应该理性多点,激情享受少点。
迟重瑞从某种程度上讲,更懂爱情:
第一,他找了一个比自己更聪明、智慧的女人作伴侣和“人生合伙人”。
无论大家小家,陈丽华的见识、眼界和格局一定都能让迟重瑞受益,所以他才会像“佛爷”一样笑口常开。
陈丽华日常爱吃雪里蕻拌米饭、生活节俭,却愿意为丈夫的梦想砸重金。难道这不是爱?
第二,迟重瑞找到了一个“志趣相投”的人生知已。
迟重瑞年轻时就不争不抢,而陈丽华也愿意把一辈子奋斗来的财富投身于传统文化,他们都对京剧、紫檀文化痴迷……
陈丽华的座右铭是“人生不做点事就白活了。”
迟重瑞的个性签名是“人生只做一件事又何妨!”
共同的精神信仰让他们不只是夫妻,还是一生的知已。31年的举案齐眉,所谓钱、“唐僧”级的貌美,只是助力罢了。
若一生寻到一知己,唐僧取了“真金”,女富豪“吃了唐僧肉”,又有何不可呢?
陈丽华不应只被贴上女富豪的标签,迟重瑞也早已不是小鲜肉。
他们的感情早就在共同创造价值中升华了:彼此心领神会、琴瑟和鸣。(真的是两个龌龊的灵魂,早就有各种机会鸡飞狗跳了,比如侯耀华争兄家产、吴亦凡后宫选妃。)
“爱情有着奇妙的魔力,它使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所倾倒”。
在他们的关系里,互相倾倒的一定不是青春和金钱,而是另外有魔力的,大多数人鲜见的东西。
“嫁给陈丽华”可能真的会是很多男人的梦想。
有的人为“财”,有的人为“才”。在陈丽华的戏剧人生中,一定有光华璀璨的时刻,这个瞬间可能只被迟重瑞这个勇敢的男人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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