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女首相是谁,丹麦女首相是谁

文章 2年前 (2021) admin
0

Q1:为什么男女极不平等的印度出现了女总理和女总统,但男女平等得多的美国瑞典却没有女总统和女首相?

哈哈,好问题。这其实正是男女不平等和等级制度的体现。另外,还体现了印度严重的两极分化,精英阶层和普罗大众的巨大鸿沟。首先,印度的总理是实际政府首脑,而总统是名义上的首脑。印度的女总理,你指的是英迪拉·甘地吧?她是尼赫鲁的女儿。婆罗门种姓。而且英迪拉的上台充满了传奇,她本身就在印度的独立过程中帮助她父亲做一些工作,本身就是尼赫鲁统治集团的一部分。我还听说过一个传说,她应该是印度教的,她的丈夫是伊斯兰教,为了促成她的婚姻,甘地(就是那个甘地!)将她的丈夫收为义子,这就是为什么她的姓是甘地的原因。这个故事是印度人讲的,是不是真的我没去验证过。以她的背景,她的铁腕甚至独裁,当上总理真的不奇怪。更何况,在印度受过教育的那一些自称精英阶层里,其实是不太歧视女性的,甚至种姓制度在表面上也不是那么明显。 然后,印度的女总统。呵呵,我认为这代表了印度人的一个良好的愿望。总统是虚职,印度人认为他们的种姓制度太不平等了,因此女总统之前,是一个贱民种姓的总统(我没有骂人,印度四个种姓,贱民种姓好像就是那些不可接触的人的四种姓之外的最低的种姓)。然后,印度人认为他们的男女太不平等了,于是现在(至少前几年)又选了个女总统。当时印度人告诉我的时候就是说:我们不歧视女性,真的,你看,我们总统都是女的。

Q2:英国是女王,下一代也是女王吗?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二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关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测验中,90%的人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多,而且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图章”,由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来当国王已不再是那么重要。加上当代欧洲国家中女议员在国会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为奇,甚至有达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长、女党魁等在欧洲国家中已司空见惯,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尽管王室的制度总是落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当前,英国、瑞典、挪威已立法规定男女王族成员具有完全同等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在西班牙、丹麦、荷兰,女性王族成员虽然在王位继承顺序上要排在血缘关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员后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后面),但也已经有无可非议的王位继承权;例外的是,在卢森堡和摩纳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拥有王位继承权。

Q3:谁知道为什么英国是女王执政 而不是她老公 ?

女王概况(一)不知你是否知道,在今日的欧洲君主制国家的在位国王之中,有三个是女王: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荷兰女王贝亚特里克丝、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她们都不是本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 在欧洲历史上,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还是中世纪的骑士时代,皇帝、国王这些名词从来都只是男人的专利,只有东罗马帝国出了几个影响不大的女皇帝。但从14世纪开始,在一个又一个的国家,一个又一个的女王(皇)断断续续地出现了,一直到当代,累计有三十来位。(统计一下,英国6位,俄国4位,荷兰3位,卢森堡2位,西班牙3位,葡萄牙2位,瑞典2位,丹麦2位,奥地利1位,波兰1位,匈牙利1位,还有苏格兰、纳瓦拉、那不勒斯等现在已为人兼并的国家也出过女王,不过有些女帝王严格来说不能算是“继承”王位,而只能说是“夺取”王位,如俄国的叶卡捷琳娜等。) 三十来个,在欧洲庞大的帝王群体中只是万绿丛中一点红,但她们不但将欧洲历史谱写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也实实在在在史书上留下了足以流芳后世的业绩。总的说来,欧洲女王的表现还算不错。其中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1387~1412年在位)、英国的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一世(1474~1504年在位)、俄国的叶卡捷琳娜二世(1762~1796年在位)、奥地利的玛丽亚·特蕾西亚(1740~1780在位)分别被本国的史学界认为是本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之一。其他女王基本上处于中上或中下的位置,而甚少有荒淫无道祸国殃民之辈,唯一一个被推翻的女王是西班牙的伊莎贝尔二世(1831~1868年在位),但使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是她的祖父和父亲,她本人要负的责任其实也不多。 她们走上女王宝座的路径不外乎两种:从公主到女王和从王后到女王。身为王后,在国王丈夫死后,继承人尚年幼或没有合适的继承人,便自己走上权利舞台的中心,进而即位称尊的情况,在世界各国历史上司空见惯,在欧洲则以俄国的两个叶卡捷琳娜为典型代表。但更加有欧洲特色的是从公主到女王的情况,欧洲历史上的女王大多属于这一类。 在即位之后,基本上男性国王能承担的事务,她们也能承担,但亲自带兵打仗除外,不过,17世纪之后,国王亲自带兵打仗的情况已越来越少见,因此也不见得是严重的问题。女王结婚之后与丈夫之间权力如何分配也是一个问题。有不少女王,结婚后就将主要王权交给丈夫,甚至把王位也让出,如瑞典女王埃里奥诺拉,也有的女王结婚后能将丈夫和整个江山都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如奥地利女皇玛丽亚·特蕾西亚,更有甚者,有的女王选择了终身不婚,以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如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俄国女皇叶丽萨维塔。 (二) 一个没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这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女性对父母的财产和地位的继承权问题。古代法兰克蛮族国家的《萨利安法典》曾规定妇女没有继承权,但《圣经·民数计》中则说道:“一个人时候应该由女儿继承。”(意为无子嗣的时候)。欧洲各国历史上的情况不大相同,但大体上是女性有继承权,但要排在相应的男性后面(这与亚洲国家女性根本没有继承权,一出嫁就完全成了别人的还是不同的)。 欧洲各国情况的不同,表现在欧洲的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的不同。欧洲中心传统色彩较浓厚的地区,如法国德国等,女性继承王位一直是被禁止的,如法国国王腓力五世就曾组织学者会议,搬出《萨利安法典》,确认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即使在国王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王位也只能由国王的其他男性亲属继承。但在“边缘地区”,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等,女性则在名义上有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东欧,除了波兰和匈牙利在14世纪的一例特殊情况,在其他时代,女性都不得继承王位。而俄国的情况比较特殊,在18世纪这个“女皇世纪”,接连有四个女沙皇产生,但在其他世纪,女性继承皇位则通常是被禁止的。 但一个女王的出现,总是会带来一系列复杂和棘手问题,因此即使在那些女性名义上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国家,一个女王的产生仍然会面对种种阻力,这也是欧洲历史上女王只是很少数的缘故。但当一个国王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的情况出现时,他通常又会谋求将王位传给他的女儿而不是其他男性旁系亲属,这就使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成为一个“模糊问题”,不同的国家、家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和打算,而欧洲各国王室之间都有错综复杂的婚姻血缘关系,对同一个王位,常常有多个国家的王室成员可以提出自己有继承权的依据,这就是欧洲历史上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为何会引起那么多的纷争甚至战争的原因了。 1328年,法国国王查理四世无嗣而亡。他的堂兄,瓦卢瓦公爵腓力继位为王,是为腓力六世。但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认为自己才是法国王位的继承人,原因是,他是查理四世的外甥,也即法国前国王、查理四世之父腓力四世的外孙,而除了他,腓力四世所有的儿孙都已死亡,至于腓力六世,充其量只是腓力四世的旁系后代而已。而腓力六世则认为,按法国的传统,女性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因此不买这个“腓力四世的外孙”的帐。因此爆发了英法两国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他们的后代一直延续下去,从1338年一直打到1453年,史称“英法百年战争”,英国国王一度在法国加冕为王,不过最后还是被赶出法国。英法两国在领土、经济利益等方面的矛盾,是这场战争的真正原因,而英法两国在女性继承王位问题上的理解不同,则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 1713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地利大公查理六世正在为自己的后嗣问题深深担忧。他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玛丽亚·特蕾西亚,他想让他的女儿即位,不愿让他的皇位落到德意志邦联其他王公手里。因此,他颁布了历史上有名的“国本诏书”,规定若无男嗣,女儿也可即位。这一诏书遭到了德意志邦联各王公的强烈反对,他们的依据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上还没有过女皇的先例。而玛丽亚·特蕾西亚的支持者则反驳说,虽然历史上没有过女皇,但也没有规定过女人不得继承皇位。查理六世将“国本诏书”作为他一切外交政策的核心,为换取国际上对“国本诏书”的支持,他可以在其它方面作出牺牲。1740年,查理六世病逝,玛丽亚·特蕾西亚顺利即位,但与此同时巴伐利亚选侯阿伯特宣称自己才是帝国皇帝,并伙同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及法国军队入侵奥地利,这场战争历史上称为“奥地利皇位继承战争”(1740~1748年)。幸而奥地利取得英国的帮助,最后战争打成平手,普鲁士承认了玛丽亚·特蕾西亚的皇位,但从奥地利割走了西里西亚地区。 1833年,西班牙国王斐迪南七世病死,他只有两个女儿,遗嘱中由他的长女伊莎贝尔继承王位,是为女王伊莎贝尔二世。但斐迪南七世的弟弟卡洛斯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自称自己才是王位合法的继承人,集结了一批持异议的政治、宗教派别,发起了“王室正统运动”的战争,史称“卡洛斯战争”,失败后流亡国外,他的后代还一直在谋求西班牙王位,以至于西班牙王族分化成两个世袭,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类似的,叔叔和侄女争夺王位的战争,还有葡萄牙女王玛丽亚二世和王叔米格尔的战争。 以上三个例子,分别是不同国家之间,同一国家内部不同王族世袭之间,以及同一王族内部由于对女性继承王位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的战争的典型代表。当然,这些战争本身还有更深的政治社会背景,女性继承王位的问题,只是一个导火线。 (三) 新时代的继承王位问题 进入20世纪,欧洲君主制遭到了沉重打击,不再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中心,但20世纪中叶,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在欧洲一隅的丹麦,再一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丹麦国王斐特烈九世只有三个女儿,按照丹麦王位传男不传女的传统,他的弟弟克努特亲王被指定为王位继承人。但再战后丹麦女权运动高涨的背景下,很多人为斐特烈九世的长女玛格丽特不能继承王位感到愤愤不平。1950年,“丹麦妇女协会”首先挑起争论,她们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进行宣传,认为应该由玛格丽特继承王位。争论持续了两年,连篇累牍的社论、专题、特写、报道不一而足,闹得沸沸扬扬。最终,此事件被丹麦首相埃里克森利用,他将女性继承王位问题和他主张的将议会由两院制改为一院制的问题合在一起进行公民投票表决,以便提高投票率。结果,在1953年的公民投票中,多数人赞成修改王位继承法,确立女性的王位继承权,玛格丽特得以取代她的叔叔克努特亲王成为王储,并于1972年即位至今。有评论认为,此事件实际上反映了当代的欧洲人实际上更喜欢由一位女王来统治(不过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久前在日本关于能否接受一位女天皇的民意测验中,90%的人明确表示无法接受)。 时至今日,欧洲君主制国家已经所剩无多,而且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只是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而存在的“橡皮图章”,由一个男人还是女人来当国王已不再是那么重要。加上当代欧洲国家中女议员在国会中占有20%到30%的席位已不足为奇,甚至有达到40%的(如瑞典),至于女首相、女部长、女党魁等在欧洲国家中已司空见惯,死抱只有男性才能继承王位的观念已显得与时代格格不入,尽管王室的制度总是落后于社会制度的改革。当前,瑞典、挪威已立法规定男女王族成员具有完全同等的继承王位的权利;在英国、西班牙、丹麦、荷兰,女性王族成员虽然在王位继承顺序上要排在血缘关系相同的男性王族成员后面(如姐姐要排在弟弟后面),但也已经有无可非议的王位继承权;例外的是,在比利时和摩纳哥,仍然只有男性王族才拥有王位继承权。 英国女王简介1st: 玛丽一世 玛丽一世,(Mary I, 1516年2月18日~1558年11月17日)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理论上她是从1553年7月6日, 实际上从7月19日在位一直到1558年11月17日她去世时)。 她是都铎王朝的第四任也是倒数第二位君主。 她主要事迹是曾努力把英国从新教恢复到罗马天主教(1555年)。 为此,她曾处决了差不多三百个反对者。于是而被称为「血腥玛丽」(Bloody Mary)。从此以后, Bloody Mary在英语中就成了女巫的同义词。 但是她的宗教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被她的继任者伊莉莎白一世所颠倒。 2nd: 伊莉莎白一世 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年9月7日出生于格林尼治,即今日伦敦的格林尼治,1603年3月24日逝世于萨里),于1558年11月17日至1603年3月24日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她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她即位时英格兰处于内部因宗教分裂的混乱状态,但她不但成功地保持了英格兰的统一,而且在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统治后,使英格兰成为欧洲最强大, 富有的国家之一。英格兰文化也在此期间达到了一个顶峰,涌现出了诸如莎士比亚,培根这样的著名人物。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亦在此期间开始确立。她的统治期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伊莉莎白时期」,亦称为「黄金时代」。 3nd: 安妮女王 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 又译为安女王,1665年2月6日~1714年8月1日),英国女王。安妮是詹姆斯二世与王后安妮·海德的次女。1683年,与丹麦王子乔治结婚。1701年,英国议会通过「嗣位法」,安妮成为威廉三世的继承人。1702年,安妮即位为英国女王。1707年,英格兰议会与苏格兰议会合并,实现两个国家真正的联合。由于安妮身体虚弱和无后嗣的忧虑,托利党领袖、国务大臣博林布洛克子爵曾与安妮的弟弟、老王位觊觎者詹姆斯·爱德华联系,希望他能以放弃天主教信仰来换取王位继承权,但遭到拒绝。1714年,安妮女王在驾崩前任命施鲁斯伯里公爵为政府中至关重要的财政大臣,确保了王位由信仰新教的汉诺瓦选帝侯乔治继承。 4th:维多利亚女王 维多利亚女王(Alexandrina Victoria 1819年5月24日 ~1901年1月22日) 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也是第一个以「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和「印度女皇」名号称呼的英国君主。她在位的63年期间(1837年6月20日~1901年1月22日,是英国最强盛的所谓「日不落帝国」时期,她在位期间直到她去世后,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的1914年,英国都称为「维多利亚时代」,1914年以后,英国开始走向衰落。 5th: 伊莉莎白二世 伊莉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莉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莉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 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伊丽莎白二世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原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和英联邦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格兰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国土和领地之女王,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三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伊丽莎白二世出生在伦敦的外祖父母家中,她的曾祖母是亚历山大王后,祖母则是玛丽王后。她的父亲约克公爵是乔治五世的第二个儿子,他当时并不是王位的继承人。 因此伊丽莎白出生时的头衔是伊丽莎白公主殿下,在其母亲约克公爵夫人的督导下在家中接受教育。她的历史老师C·H·K·马丁是伊顿公学校长,除此之外她还学习各种语言(她的法语讲得很流利)。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她提供神学方面的指点,她一直是名虔诚的圣公会会员。 1936年伊丽莎白的伯伯爱德华八世退位,她的父亲继位为国王,她也立即成为王位的继承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伊丽莎白13岁,她与她的妹妹玛格利特公主都到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避难。当时有人建议两位公主应该到加拿大避难,遭到他们母亲的反对:“孩子们不能在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离开,我不能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离开,而国王不能在任何情况下离开。”1940年伊丽莎白公主首次发表了广播,针对的是所有避难中的孩子。 1945年伊丽莎白公主说服了她的父亲,允许她直接参与协助打赢这场战争。她参与了一个支援战争的妇女团体,在那里她的编号是第230873号伊丽莎白·温莎第二中尉。这是她第一次与其他孩子共同受训。据说她本人非常喜欢这次经验,也正是因为这次的经验,使她之后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而不是让他们在家学习。 1947年伊丽莎白首次外访,她与她的父母亲到了南非。在她21岁生日那天她对英联邦和帝国做了广播,宣誓将终身投入到对英联邦和帝国人民的服务中。 1947年12月20日伊丽莎白与希腊的菲利浦王子结婚。菲利浦是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个表哥,他们的曾曾祖母都是维多利亚女王(菲利浦王子在结婚前宣誓放弃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在爱丁堡公爵这个头衔之前他没有头衔,就叫作菲利浦·蒙巴顿中尉)。这桩婚事非常适合一位即将继承王位的女性,因为她的夫君接受过王室训练,却又不会继任另一国的王位。但是这桩婚姻却不是刻意安排的,两人的关系经历了许多考验,包括有关菲利浦不忠的流言。婚后夫妇两人居住在伦敦的克莱伦斯宫(Clarence Palace)。他们育有四个孩子(见下)。虽然英国的王朝被称为温莎王朝,夫妇两人同意他们的孩子应该使用蒙巴顿-温莎(Mountbatten-Windsor)作为他们的姓氏。 从1951年起乔治国王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伊丽莎白开始代替父亲出席在公开场合中。那一年她访问了希腊、意大利和马耳他(当时菲利浦随军驻扎在此)。10月她又访问了加拿大和华盛顿。1952年1月伊丽莎白和菲利浦又访问了澳大利亚新西兰。2月6日他们在访问肯尼亚时得知伊丽莎白的父亲已经去世。在她继位的那一刻她正在一个树上旅馆中。她的加冕典礼于1953年6月2日在西敏寺举行。 头戴王冠、手持权杖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在加冕之后伊丽莎白和丈夫菲利浦搬到了伦敦市中心的白金汉宫。但是像之前所有的国王一样,伊丽莎白并不喜欢居住在白金汉宫。对她而言,位于伦敦西部的温莎城堡才是她的家。她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是在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城堡度过的。 伊丽莎白女王是历史上外访最多的国君。1953年至1954年她和菲利浦花了半年时间周游世界,她也成为第一个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的在位君主。1957年10月她对美国做了国事访问,1959年则又访问了加拿大。1961年她首次访问印度和巴基斯坦。她访问国大多数欧洲国家和许多欧洲以外的地区,并经常出席英联邦首脑会议。 伊丽莎白在宗教、道德标准和家庭事务上非常保守。她对待宗教责任十分严肃,并将她的加冕誓言看得很重。这是为什么她不太可能退位的原因之一。像她的母亲一样,伊丽莎白女王从来没有原谅爱德华八世选择退位,因为在她看来他抛弃了自己的职责,并迫使自己的父亲负担其这个责任,而这一责任又被视为是缩短其父亲寿命的罪魁祸首。

Q4:瑞典是社会主义国家吗?她是世界上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吗如题 谢谢了

应该不是吧 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好象只有中国,朝鲜,古巴和越南吧。 麻烦采纳,谢谢!

Q5:英国的女王和首相分别是什么职位?谁的权力大?

英国的女王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君主,只是仪式上的。首相及其内阁掌管行政权力,是国家真正意义上的领导人。所以当然是首相权力大。

Q6:世界上哪些国家的女人地位高

1、瑞典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女权国家”。2000年,瑞典与它的北欧邻国芬兰一起被联合国评为世界上男女平等的“模范国家”。瑞典的议会中,女议员的比例约占40%,在1986年,瑞典的32个部长中一度由女性占据了其中的16席。而瑞典妇女在社会活动中比男人更活跃,据统计,在瑞典的对外贸易活动,女人创造的价值占了近60%。
2、挪威与她的北欧邻国瑞典一样,同享“女权国家”的声誉。除了在议会中,在谈判桌上与男人一较高低之外,她们在其他领域领域也不甘落后。挪威女性的吸烟率与男性基本持平,而女足的注册会员甚至超过男足。在北欧旅游的人,往往会发出一种感叹:“他们的男人都到哪里去了?”3、新西兰2000年,新西兰宪法规定的五个最高职位:国王(由英国女王兼任)、总督、总理、议长、最高法院院长均由清一色的女人担任,以至令世人惊叹南太平洋上出现了一个“女儿国”。事实上,新西兰的女权历史悠久,1893年,新西兰的妇女就获得了选举权,是世界上第一个给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
4、拉托维亚
拉托维亚是世界上最缺少男人的国家,2000年人口普查表明,拉托维亚的女性人口比男性多出17%。有专家分析认为,这个波罗的海沿岸的小国的水土和气候可能更适合于女性胎儿和婴儿的存活和成长。不过拉托维亚的夏娃们在择偶时则要面临比其他国家的姑娘更狭隘的选择。
5、荷兰荷兰历史上女王累计在位时间比男性国王还长,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16世纪荷兰国家形成之前的勃艮第公国时代,荷兰就出现过连续由三位女总督统治的情况,从1890年起,荷兰又连续由三位女王统治,一直持续到现在。这个民族恐怕是世界上最习惯由女人统治的了。
6、英国英国历史上男性英雄人物不少,但处于最顶端的却是两个女人:最出色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和最出色的首相撒切尔夫人,国王中就有三个是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和当前在位的伊丽莎白二世。英国是一个有着“女王情结”的民族,他们喜欢在女王统治下的那种温柔的感觉,这种感觉可能是幼年时期恋母情结的延续。
7、委内瑞拉
这是个最负盛名的盛产美女的国度。她的人口只有2400万,却每年总能够在世界各类选美大赛中披金戴银。相反,南美洲的男人魅力是要在足球场上显示出来的,但委内瑞拉的足球却总在南美洲的比赛中包尾。
8、冰岛有人最过研究,认为在南北纬20度左右的国家和地区妇女地位最低,而纬度越高,则妇女地位越高,这个分析颇有几分道理,在气候暖和的地方,往往农业文明形成较早,父系制的宗法社会的观念也越根深蒂固。而在北极圈里面的冰岛,女性地位突出是她的特色之一,毕竟这个在历史上长期以打鱼、采集、加工为生的冰火岛上,谁比谁更强呢?9、加拿大同样是一个纬度很高的国家,加拿大的女权运动范围之广令人咋舌,10年前,加拿大还发生过一起因为抗议男人可以裸露上身,而女人就不可以而发动的女权运动。加拿大人与北欧人、荷兰人一样,属于世界上体格最健壮的民族,这可能它们的女性地位高有一定关系,因为母亲对子女的生长发育影响巨大。相比之下,在那些崇尚女性以弱为美的国家,它们的母亲们只能生育出一代比一代更弱的后代。
10、中国中国的“阴盛阳衰”在体育界表现得最为充分。而在不久前网上一次调查中,有49%的人认为中国目前妇女地位过高了,认为过低和说不清的人只占25%和26%,但考虑到中国目前每年都有数百万计的女性胎儿因为性别的原因而被流产掉,以及妇女在各级政府中所占的席位(达不到10%)等,中国的“阴盛阳衰”可能只是一种错觉。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1年11月27日 上午12:52。
转载请注明:瑞典女首相是谁,丹麦女首相是谁 | 热豆腐网址之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