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车险改革之后有哪些变化呢?
Q2:2020年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有什么变化吗?
2020年7月银保监会就《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9月颁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要求自9月19日开始实施。此次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短期内的阶段性目标是“降价、增保、提质”。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二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9月10日,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确定了新交强险费率浮动系数方案。方案将全国分为5个地区:A地区:内蒙古、海南、青海、西藏B地区:陕西、云南、广西C地区:甘肃、吉林、山西、黑龙江、新疆D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宁夏E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湖南、湖北、江西、辽宁、河南、福建、重庆、山东、广东、深圳、厦门、四川、贵州、大连、青岛、宁波各地区费率浮动具体如下:浮动因素 A地区浮动方案 B地区浮动方案 C地区浮动方案 D地区浮动方案 E地区浮动方案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25% -20% -15% -10%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40% -35% -30% -25% -20%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50% -45% -40% -35% -30%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0% 0% 0% 0%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10% 10% 10% 10%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30% 30% 30% 30%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X,X取ABCDE方案其中之一对应的值)。三是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四是商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五是商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Q3:商业车险改革带来的改变有哪些
本次改革涉及到的内容更多,改革的力度也比较大。从条款到费率,从产品到服务都有相关的调整。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01 交强险改革相关内容1、保额上调从上图可以看到,本次改革对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做了调整。2、区域差异化费率在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费率标准,根据每个地区交强险经营的盈亏状态。在现有保费基础上,对盈利较高的地区,适当降低交强险费率,对亏损较重的地区,适当提高交强险的费率。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02 商车险改革相关内容1、新增保障责任在现有保障责任的基础上,新增了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2、提高责任限额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3、价格下调1)下调附加费用率2)逐步放开价格限制简单点说就是,第一步调整,车险的折扣可以低至65折;第二步调整,进入自主定价系数的时候会完全放开车险的价格限制,商车险的折扣可能更低。
Q4:商业车险改革后保险行业变化包括哪些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中国汽车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费率更加公平。商业车险价格取决于保险事故发生概率、损失大小、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等多种因素。保险公司确定商业车险价格时,需要运用历史数据,对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进行精算。此次改革,强调了在形成实际费率的众多因素中的往年理赔记录对保费的影响,大多数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事故风险小的车主会享受更低的费率,也有少数出险频率高、风险大的车主保费有所上浮。体现少出事故、少缴钱,多出事故、多缴钱的原则。 二是拓宽了保障范围,扩大了车损险和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无需另外花钱投保。同时,还解决了困惑消费者的所谓 “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是扩大了消费者选择权。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改革将彻底改变过去行业高度集中统一的定价和产品制定模式,市场竞争将转变为包括公司品牌、销售渠道、风险定价、成本控制、理赔服务、人才培养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竞争,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将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功课”,进而会使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是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改革后,对不同风险的车主确定不同的费率,可以引导车主安全驾驶,形成安全文明驾驶的习惯和氛围,降低出险频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六是有助于提升汽车安全性水平。改革后,对不同安全等级的车型基础保费将有所区别,可以促使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进而维护广大车主利益。
Q5:保险改革后保费的变化有哪些
车险改革后保费的变化交强险交强险是交1年保1年的险种,同时国家强制需要交纳的,从之前最高身故和伤残赔付11万升级到了18万。另外交强险的保费也从下浮保持30%浮动比率,依据地区的不同下限从原来的最低-30%扩大至-50%。商业车险商业车险相对比较复杂,譬如一些免责条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是不赔的,现在可以赔了。另外,自燃险、涉水险、找不到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改革之前是单独购买的,现在统一规划到车损险中,需要打包购买。车险综改在2020年9月19日正式施行,但作为车险市场的头部保险公司提前开始着手准备。8月25日起,部分地区车险出单手续费正式下调,下调幅度根据险企车险业务规模而定,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三家财险巨头下调幅度最大,部分地区最低上限已下调至15%。拓展资料:重疾险改革后保费的变化重疾新规落地后,大家都有发现,新规将发现率、赔付率都较高且生存率也很高的大部分的甲状腺癌从严重恶性肿瘤中去除,同时原位癌也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这势必会造成理赔率下降,这也说明着保费成本会降低,理论上来说,重疾保险的纯风险费率是应该下调的。但保费规模是保险公司的重要指标,降低保费,相当于变相让保费规模下调,从概率上来说,保险公司这也做的可能性较小。而且决定保险产品价格的因素,除了死亡率和发病率,还有预定利率和费用率,一旦变化,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定性,对于监管也是不利的。在车险改革中,保费是与出险次数挂钩的,出险次数越少,下一年的保费会越便宜,反之则越高,这是为了引导广大司机效果版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Q6:2020年的汽车保险有什么新变化?
在车险改革后,最明显的变化是交强险的保额提升,并且提高了商业险的保险范围。为更好发挥交强险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扩展资料: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引导行业将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