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钢铁行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是怎样的?
环境信息不是上市公司必须强制披露的信息,除非你受到了主管部门的查处,影响了股东的利益,证监会就会要求你做出公开的澄清。这方面的信息你可以到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中心查询。没看懂什么意思?
什么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包括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会计环境会影响会计信息的需求,影响会计程序与方法,乃至影响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意愿等。近年来随着全球性保护环境的热潮的掀起,促使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在将环境会计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范围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开始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但是我国当前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还不完善,存在许多的问题,无法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建议在我国,大部分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过度开发、消耗自然资源甚至污染环境,致使环境恶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环境会计信息是企业环境行为和环境工作及其财务影响的信息。其形式具有多样化:既有定性的信息,也有定量的信息;既有货币信息,也有以实物、技术等指标表示的非货币信息。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一方面可以借鉴财务报告的思路,利用财务报表、报表附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来揭示因环境问题引起的财务影响;另一方面可以编制专门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况。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包括哪些内容
环境影响登记表的主要内容
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建设单位简单填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其内容包括项目内容及规模、原辅材料、水及能源消耗、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周围环境简况、生产工艺流程简述、拟采取的防止污染措施,以及登记表的审批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及环境质量状况;
(3)评价适用标准;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及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环境影响分析
(6)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结论与建议以及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不是审查小组).同时,报告表应附的附件包括:“立项批准文件”及“其它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附图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
如果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项目特点和环境特征,应选择1~2项进行专项评价.
按照环评导则的要求,专项评价包括:
①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②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③生态环境
⑥固体废弃物.
环评报告书主要内容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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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分析及对策
【摘要】本文针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通过研究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现状,剖析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参考其依据的相关理论,着重探讨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我国目前现状下的改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和对策,为解决发展与环境矛盾关系,完善和规范我国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和法规提供参考价值,同时也为相关利益者环境会计信息需求提供参考依据。【关键词】环境问题会计信息披露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很多企业在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大量的不可逆转的污染,因而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各国发展过程中必须重视的关键问题之一,企业环境会计因此应运而生。而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索取是企业利益相关者或环境参与者的必然要求,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则是获得信息的重要方式,也是企业作为责任方向环境监管部门、投资者、环境参与者等利益相关者应履行的义务[1]。本文通过研究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和现状,揭示目前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建议,为改善和发展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法,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和法规提供了有意义的参考依据。
对于信息披露如何定义?对于信息披露如何定义
(3)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具体包括股本变动情况和股东情况介绍。(4)股东大会简介。具体说明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5)董事会报告。具体包括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投资情况、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其他报告事项。
(6)监事会报告,具体包括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包括召开会议的次数,各次会议的议题等。监事会应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等发表独立意见。(7)重大事项。具体包括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及人事变动情况,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及进程,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等一系列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重要事项。
(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具体内容包括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一系列经营指标,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列示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逐项说明变化原因。
(8)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9)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对年度报告摘要,为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其它事项。内容是投资者完整了解公司时所必要的、有用的信息。
信息披露第二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柜台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约定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并根据信息性质及私募业务相关规定分类披露,包括公开披露和向特定对象披露。
根据我国现行的年报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简介。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缩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年报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年报及其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简介。具体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及缩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以及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等。(2)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具体内容包括列示公司本年度实现的一系列经营指标,采用数据列表方式提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并列示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逐项说明变化原因。(3)股东变动及股东情况。具体包括股本...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通过本公司网站、报价系统或者协会认可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私募产品相关信息。
投资者对年报披露的信息进行认真地阅读和分析,有利于捕捉年报所包含的重大线索与信息,发掘上市公司年报信息中所隐含的投资机会。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面向公众进行披露;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或者合同约定定向披露的信息,应当向特定对象披露。第二十三条下列私募业务信息不得向公众披露:(一)涉及证券公司客户隐私的信息;(二)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的信息;(三)合同约定不得向公众公开的信息;(四)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禁止向公众公开的信息。
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哪些?信息披露的内容有哪些
董事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2。12上市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2。13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需的通讯设备,保证对外咨询电话的畅通。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2。1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2。3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2。4上市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公司董...
2。8本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在披露信息前,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报送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2。9上市公司披露信息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得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2。10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依不同情况实行事前审核或者事前登记、事后审核。
2。14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一)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15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形,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说明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本所的要求办理。2。1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本所登记后,应当同时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以下简称“指定报纸”)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上披露。
配股说明书、增发招股意向书及增发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第7号:20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应编制上市公告书,适用于A股、B股年度报告第2号2001修订第2号2001修订中期报告第3号2000年第3号2000年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3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3号2002年第一季度起,所有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配股说明书。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2。1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以及本所发布的办法和通知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本所。
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日期披露的,应当在既定披露日上午九点之前向本所报告。公司应当保证在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上披露的文件与本所登记的内容完全一致。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
2。6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含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及保密责任,以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本规则要求。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本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2。
2。4上市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及时披露。
公司需要了解相关情况时,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当予以协助。。
2。7上市公司应当关注公共传媒(包括主要网站)关于本公司的报道,以及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上述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要求及时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
1.信息披露内容概括起来有三大部分,即信息披露主体的(组织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信息)。(多选题)2.目前初次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各自需要遵循不同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具体如下:(重点内容,判断、单选)初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申请材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公司发行B股原则上按照本办法执行招股材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概要,适用于A股、B股第11号: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2001。
2。16上市公司对本规则的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可以向本所咨询。2。17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在披露前不对外泄漏相关信息。
2。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2。3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在公告显要位置载明前述保证。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