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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控股股东是什么意思?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Q2:控股股东是什么
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有限公司中,控股股东是指其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50%以上的股东;或指虽出资或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对公司事务决议有表决权并有重大影响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与本法有关的用语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上市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三)实际控制人,是指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然而,国有控股企业不仅相互关联,因为它们也受国家控制。
Q3:什么叫做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Q4:控股股东有什么权力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者相对多数股份的那个股东,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个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第二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第三、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以其它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上述所称“一致行动”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以协议的方式(不论口头或者书面)达成一致,通过其中任何一人取得对公司的投票权,以达到或者巩固控制公司的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的都属于非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Q5:控股股东机会主义行为是什么意思?
Q6:请问大家控股股东与大股东有什么区别?
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绝对多数或相对多数股份的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发〔1997〕16号)“控股股东”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第一,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举半数以上董事;二是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该人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表决权或者控制行使公司30%以上表决权;第三,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第四,当这个人单独行动或与他人协同行动时,他实际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上述“一致行动”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通过协议方式(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达成协议,通过其中任何一方取得公司表决权,以达到或巩固控制公司目的的行为。只要不是控股股东,就属于非控股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出资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