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民间信仰点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区别
答:登记过的宗教活动场所属于团体所有,属于公共财物,任何个人都不可侵占。民间信仰点属于个人或村集体所有。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立宗旨不违背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四)有必要的资金;(五)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Q2: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有那个部门责令改正?
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宗教事务条例》第六十二条内容如下: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侵犯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展资料: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信教的自由,也尊重和保护公民不信教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内容。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任何强制都是不允许的。无论信教的公民还是不信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和承担宪法、法律赋予的同等权利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得加以歧视。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宗教事务条例
Q3:出家人成立念佛堂作为宗教活动场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的相关规定,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除了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县(市、区)民族宗教局《请示》。题目:关于申请筹备设立××××的请示。内容:一要说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具体位置: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街);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覆盖区域以及覆盖区域内该宗教的信教公民人数,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二要说明所在县(市、区)有无同类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同类宗教场所的数量以及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距离。三要说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是新建、原地重建、还是恢复设立或异地重建;以及筹建资金筹备情况和拟任宗教教职人员情况等。2、宗教团体的申请。题目:关于申请筹备设立××××的申请。内容:一要说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详细位置:位于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街);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覆盖区域以及覆盖区域内该宗教的信教公民人数;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二要说明该宗教在拟设立地的历史沿革;所在县(市、区)有无同类依法登记的宗教场所,同类宗教场所的数量及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距离。三要说明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是新建、原地重建、还是恢复设立或异地重建;以及筹建资金筹备情况和拟任宗教教职人员情况等。此材料由县(市、区)宗教团体出具,若县(市、区)没有同类宗教团体,可由省辖市宗教团体提出申请。3、填写呈报《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4、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题目:×××乡(镇、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的意见。内容:从乡镇政府角度说明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理由;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影响周围居民和单位的生产生活。5、拟任主要教职人员(佛道教的住持、伊斯兰教的阿訇、天主教的神甫、基督教的牧师、长老等)的考察材料。题目:关于×××的考察材料。内容:基本情况(改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何年何月毕业于何学校等)、个人简历(从小学阶段写起)、政治思想表现、宗教操守、宗教学识、工作能力及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等,本人是否愿意到该宗教场所任职等。此考察材料由县级宗教事务部门出具。此材料附件:教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教职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有无违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等。6、筹备组成员基本情况。题目: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筹备组成员基本情况。内容:筹备组成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等)、个人简历(从小学阶段写起)、政治思想表现、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及工作能力等。此材料由提出申请的宗教团体出具。材料附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筹备组成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7、现有资金证明。即当地金融机构出具的法人的存款单或汇款单原件复印件上面有资金法人自愿无偿捐赠用于建设该寺观教堂的签字并加盖捐款单位公章或个人的印鉴。8、拟设立寺观教堂建筑物平面效果图。即符合宗教活动场所规制的彩色平面图。图中注明设计单位或设计者,加盖印章。附设计说明和个人的设计理念、总占地面积、单体建筑物布局及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等设计说明书。如拟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是历史遗留的未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只需提供现状彩色平面图。9、文物部门意见。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属文物部门管理的,由相应的文物管理部门出具同意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书面意见。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Q4:如果没有学历能去出家当道士?
可以的,出家并不需要文凭,别被人忽悠了
Q5:没学历能出家吗?
出家不需要学历,但需要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残疾、纹身等。最重要的是出家不易修行,清净是未来修行的基础。
Q6:大学形势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