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退伍军人,因病致残四级,回到地方都有什么待遇?谢谢
你的问题不清楚:你是收到了当地残联发放的4级《残疾人证》,还是通过民政局的补充评估拿到了4级残疾军人?如果是前者,可能几乎不算什么(除了医院、边境出入境、机场等对残疾人的优待),对于当地残联来说,四等残疾人是最轻的残疾,对重度残疾人和失业人员没有补贴。如果你是后者,那么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除了民政部门发放的几万元的抚恤金,四级以上的残疾军人还有护理费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挂钩(30-40%)。此外,我们在残疾军人中依法享受优待:无论是什么级别的残疾军人,只要持证(《残疾军人证》以下下同)都可以在国内半价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市内(含郊区)公交、地铁等免费交通设施。景区门票,只有黄山、欢乐谷、九寨沟等一些著名景点。只有6级及以上的残疾军人才能获得免费门票,7级及以下的残疾军人只能获得半价优惠。残疾士兵的剧院和电影院门票可以半价优惠。6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问题国家有明确保障,但各省市之间差异较大。比如上海、北京、广东等。都是免费的门诊和住院保险(7级以下的普通医疗保险),而城镇普通医疗保险中6级以上的残疾军人,门诊服务都是自费支付,没有补贴,住院报销90%(按级别)的医保覆盖。伤残军人死者四级以上的,停止支付护理费,领取12个月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金。如果他们的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他们将一直领取死者的养老金。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高考加分。此外,他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喜欢的话可以去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你会知道具体的信息。
Q2:退投军人回地方评残,评因病四级伤残军人,退投军人是少数民族,病故有什么待遇。谢谢回答。
少数民族的退投军人回地方评残,评定为因病四级残疾军人(革命伤残军人是2005年7月前的旧称),的;只有病故当时由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原民政局)、依法发给病故残疾军人家属12个月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的待遇(次月取消以故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后其家属就没有因残疾军人的任何待遇了。依据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Q3:军人因公残疾回地方可享受什么待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第三十二条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第三十四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五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 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抚恤标准 八级 因战 4320 因公 3960
Q4:退投军人,在家乡评残,评因病四级有伤残军人证,病故有什么待遇。
地方民政局这样是符合程序的,你属于是“新评残”一类,而且已经在退役前申报了评残,可能已经评了残疾等级,如果没有意外的一般就是一个月的事情怎么也下来了,另外据我自己评残以后出院归队,直到评残结果才退役的。有一种可能就是你的残疾等级还达不到残疾军人的等级;那就无奈了;另一种可能你还是到老部队(让自己的最好的战友打听)听取信息,不行就跑一次老部队。如果你手头有受伤经过的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的证明、住在部队医院的治疗病历和出院小结的(没有这两个时不能构成评残条件的),而且你自己对照2012年《军人残疾评定标准》条款一定没有问题的,那就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评残申请,也应该会得到批准,但是到地方指定的医院(一般就是荣军医院)评残的要比部队难上难,等级也会低于部队评定的。祝你心想事成!
Q5:军人4级病残有什么待遇
伤残军人医疗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 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三等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5.复员退伍伤残军人,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因病治疗无力支付医疗费,由当地卫生部门酌情给予减免。 6.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 7.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制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审批并负责解决。 8.伤残军人乘坐国营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国内民航客机,凭《革命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按规定享受票价优待。 9.伤残军人在与其他群众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分配住房的优先权。伤残军人报考中等学校、高等院校,录取的文化和身体条件应适当放宽。 10.享受《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抚恤和补助待遇的伤残军人,生活仍有困难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 11.因战致残的伤残军人在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革命烈士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规定,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战、因公致残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后,其家属按照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领取伤残抚恤金的伤残军人死亡时,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标准,发给其家庭丧葬补助费。
Q6:退役老兵(农村户口)因病致残有什么待遇?谢谢
伤残退役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工致残或者患病退出现役的人员,以及因战、因工致残退出现役后重新评定伤残等级的人员。Q:关于提高伤残抚恤金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近年来,国家不断将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部分特殊照顾对象的养老金补贴标准提高10-15%,体现了对残疾退役军人的关爱。今后,国家将继续提高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部分特护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更好地保障特护对象的生活。Q:残疾军人下岗企业要求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根据现行政策,国家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残疾退役军人获得第一份工作,并享有与本单位其他职工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下岗残疾军人的生计困难和再就业问题,由地方政府通过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解决。在行政机构工作的要求不符合政策要求。Q:要求享受免费医疗,提高医疗保障待遇目前免费医疗制度已逐步取消,残疾军人要求享受免费医疗,没有制度基础。近年来,为解决特护受助人员的医疗问题,国家逐步建立了“保险补贴、救助”三位一体的特护医疗保障体系。残疾军人根据不同情况,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参加上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人员,以及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但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人员,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和特殊群体医疗补助。随着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将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