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与建设单位不一致,可以办理开工许可证吗,房地不一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

文章 3年前 (202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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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立项 的建设单位与建设用地土地证不一致使用权人不一致,现双方合作开发,规划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首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能凭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审批材料和国土部门的出让合同办理,且这两种材料的建设单位必须一致后才能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些材料的使用者(施工单位)必须一致。其次,有了土地证,就可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且建设单位必须是一致的。你说的处理事情有点混乱。

Q2:以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建设单位还需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么?

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其项目选址阶段的《规划意见书》已经过审批,其规划条件已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确定下来,开发商只需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即可,不用再单独申请办理。

Q3:建设单位没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因为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年龄、智力、精神状态正常;2.签订合同时,双方对意思表示一致;3.双方追求的合同利益所指向的标的物是合法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合同标的物违法,所以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Q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Q5:长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名称变更登记(单位)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名称变更登记”应携带以下材料:
1.一般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一份(电子版:原件1份;0份。)
2.一般要求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纸质:原件1份;0份。)
3.一般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0份原件;2份;检查原件。)
4.一般要求提供:完税证明(报关单、确认书、票据)(纸质:原件1份;0份;真实有效。)
5.一般需要提供:查询记录(电子版:原件1份;0份;真实有效。)
6.一般需要提供:确认身份变更的材料(纸质:1份原件;0份。)
二.对此事的指控:
免费
第三,处理时限。
八个工作日。

Q6: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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