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每周2.5天假 已有部分地区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每周2.5天假】“每周2.5天假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再度引起关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民进中央提交了《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加快文旅行业转型升级的提案》,建议文化和旅游行业把握将国外高端文旅消费转化为国内消费内循环的“窗口期”机遇,积极应对疫情对文旅行业造成的影响,加快文旅场所硬件设施升级改造和软件环境升级、信息数字化升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针对“轻旅游”“微度假”受到青睐的新趋势,民进中央还建议,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大力推行每周2.5天假期、错峰消费等制度。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金永伟表示:“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可以率先实施带薪休假制度,通过设立ab岗、错时上下班等方式,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减少,对外服务不影响。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现状与职工协商推行,通过倒班、调休等措施,保证每周工时不减少。”
一周工作四天半是不是听上去很美好?
其实,“2.5天小长假”并非新规。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此后,10余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
事实上,近年来已有部分地区开始试行4.5天弹性工作制。
例如,2020年疫情发生之后,江苏南京就曾提出“培育新消费,打造夜间经济品牌,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具体而言,鼓励各类企业在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灵活试行每周增加0.5天休息,支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适时试行每周2.5天休息制度。
为了更好地刺激文旅消费,有的省份还同时安排了消费券或“周五下午景区门票半价”等配套政策。不难看出,2.5天弹性休息的核心在消费而不是休息。这一点也是上述民进中央在提案中应对疫情对文旅行业造成影响的出发点。
不过,2020年8月,人社部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进一步缩短工时标准尚不具备现实基础,不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进一步缩短我国的法定工作时间标准,需要以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基础,充分考虑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缩短工时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带来较高的用人成本和负担,影响经济发展。
人社部指出,现行工时制度和标准,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口、就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制定的,有利于实现劳动者身体健康权、休息权与就业权之间的平衡。
来源:澎湃新闻记者岳怀让
责任编辑: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