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剥夺吗(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是几次)

亲子生活 2年前 (2022) w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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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可以剥夺吗(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是几次)

离婚子女的探视权

尽管离婚了,孩子依然是父母无法割舍的感情。为了保护父母的权利,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那么,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是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后,法律赋予无抚养权的父母的探视权是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不得剥夺。

一般法院会判令对方在每周或两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有一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对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健康,或者不满10周岁的孩子明确不希望对方探视,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法院暂时中止对方的探视权。另外,谁也不能剥夺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离婚儿童的监护权

如果说离婚是夫妻之间的战场,那么子女抚养权之争就是爱情的拔河。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按照其约定处理,但协议严重不利于子女正常生活的除外。如果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孩子,也会尊重他们的约定。

二、两岁以下的孩子。

两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亲生活:

1、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同住;

2.父母要求他们的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尽管有条件支持他们。

3.因为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和妈妈住在一起。

三、两岁以上不满十岁的儿童。

对于2岁以上10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绝育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

2.孩子生活时间长了,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

4.有利于子女随其生活,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随子女生活。

四.十岁以上儿童的处理

对于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发生抚养权纠纷时,一般会考虑子女的意见。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在处理子女与谁生活的问题时,应考虑子女的个人意愿。但是,这并不意味着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和谁一起生活。一般只有在父母争夺抚养权,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孩子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考虑孩子的个人意见。对于成年子女会跟哪一方生活的问题,会更多考虑他们的意见。

五、子女单独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父母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但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的子女,以及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祖父母,可考虑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只能由一方抚养,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对于未成年子女,非直接抚养的父母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具体有哪些子女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一般按照以下三个标准确定:1。儿童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3.赡养费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儿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保育费用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保育费数额。

3.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4.赡养费应该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

2、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月或定期支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收入支付。

5.子女抚养费可以完全由一方承担吗?

1.如果达成共识,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承担全部抚养费用的一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其健康成长,则不是。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状况确实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支付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6.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多大?

1.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年满18周岁。

2.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缴纳抚养费。

七、成年子女还需要父母赡养?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其父母有支付能力的,仍应承担必要的赡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还在学校读书;3、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8.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子女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请求增加子女抚养费,父母有支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有托儿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求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九.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如何支付赡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产抵付子女抚育费。

10.继父母应该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生身父亲与继母或生身母亲与继父离婚时,已由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身父母抚养,继父母可以不支付继子女抚养费;如果你同意养,当然法律也承认。

11.养父母是否应该向养子女支付抚养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夫妻一方收养子女,未被另一方反对,且与该子女有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由双方承担子女抚育费;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之前,如果丈夫或妻子收养的孩子总是遭到另一方的反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能因为子女改姓而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但父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继父姓氏,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在青春校园剧里,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节:女生暗恋男神多年,正准备表白时,男神无缘无故转学了。相识多年,男神依旧如故,只是因父母离婚而改姓。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后改姓是如何规定的呢?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其名字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的,所以孩子名字的更改也应得到父母双方的同意。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离婚双方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子女原姓名。

所以,离婚后如果要改变孩子的姓氏,抚养孩子的一方没有权利不经另一方同意单独改变。就算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要求改,然后就不得不改了。

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

离婚并不意味着幸福的结束,但也可能是另一种幸福的开始。现实生活中,重组家庭比比皆是。那么,再婚后的两个人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生出彼此相爱的结晶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离婚后再婚的,如果夫妻一方是初婚,另一方是再婚且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2.农村户口离婚后再婚的,一方是依法生育两个子女的鳏夫,另一方未生育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夫妻双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此外,离婚后再婚的夫妻,如果想再要一个宝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含合法收养子女,下同),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的原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结合的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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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

版权声明:wanzi 发表于 2022年2月24日 下午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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