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的系统一直无法出票,在提车日无法提车可以投诉吗,4s店为什么怕全款裸车

文章 3年前 (202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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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4s店超过约定提车时间可以给厂家投诉不?

如果超过约定的4点取货时间,可以向厂家投诉吗?最好不要和四S店抱怨讨论。或者与赛扬谈判,给你一个更低的价格。尽快取车。一开始向厂家投诉不太好。

Q2:4s店的汽车一直提不到我投诉厂家电话有用吗

那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提不到车;一,如果是4S店恶意不给您提车,打厂家投诉热线可以尽快解决,毕竟厂家对店内管控比较严格。二,如果是厂家问题,车辆发不过来,也可以尝试拨打厂家热线,可以引起厂家重视,尽快解决。毕竟4S店相对监管及运营要正规的,可以借助各种渠道解决问题,拨打厂家热线以后,最终的解决人都是4S店,尽量和店内沟通,把问题解决。

Q3:和销售口头说了提车日子,到了日子手续还没弄好,能投诉嘛?

和销售口头说了,提出日子到了日期手续还没弄好,能投诉吗?那个,你有证据就能没有证据就不行

Q4:通知提车先交全款也拿到车钥匙合格证却先说系统有问题开不了票又说车有小问题不能提这里有什么鬼

有可能是贷款进的货,车还在抵押状态,因为节假日等办不了手续吧,还有可能是车有损坏需要维修,提车时要检查一下车的票据日期要是提车当天的,要是票据提前了应该是有问题,你最好在提车时叫他们给你在票据上写明提车实际日期,以免出了问题没证据说不清。我们小区就有一位遇到过这种情况,第一次维保时看见4S店电脑上他的车提车开票的前一天有过维修记录,拿手机拍照后去购买店询问,店方不承认他就起诉了,法院调查时才承认撞过车,后来双倍退回了购车款车也白送了。

Q5:4S店违约,在约定时间未能交车,是否该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当已与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并支付定金而非定金时,经销商因经销商基于合同要求提价或未能按时交付汽车而无法履行合同,违反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定金应双倍返还给消费者。但《合同法》规定,只有“首付款”才适用首付款违约金,即违约后双倍支付。虽然“首付”和“首付”两个词有区别,但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所以不能要求双付。首付款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金额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延伸数据:购车合同中写明了交付日期,消费者与4S店之间就形成了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法》规定,有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达时生效。如果要退两次定金,前提是接受定金的一方明显违约或者合同目的达不到,经常会发生4s店延迟交车的情况。但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明显违约或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其实延迟发货并不代表4S店明显违约或者没有达到合同目的,因为延迟期间可能会告诉你某天去取车。因此,如果延迟发货,消费者应书面通知4S店限制在规定时间内发货,否则将终止合同,这可能支持您双倍退还定金的请求。

Q6: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却提不出车来怎么办

法律问题:前段时间买了辆车定金已经交了,合同也签了,但是到了合同规定的提车日期去提车却提不出车来,对方也不肯做出赔偿,我该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厦门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展律师:可要求对方按照买卖合同履行,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是否能胜诉,应根据该定金是履约定金还是签订合同的定金。 付律师: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违约金的介绍 1.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中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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