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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老婆婆的房产儿媳妇有权利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老婆婆去世后留下来的遗产,儿媳妇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婆婆去世后,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此同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对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是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Q2:老婆婆的房产儿媳妇有权利继承吗?
婆婆的财产由儿子继承,只有儿子先于婆婆去世,儿媳照顾和抚养了婆婆,才有继承权。
Q3:一般来说,婆婆的房产和遗产儿媳妇有权利继承吗?
一般来说,婆婆没有权利继承婆婆的财产和遗产。毕竟他们之间没有法律关系,也没有继承权的说法。首先,它不属于继承人的范畴。一般来说,婆婆的财产和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没有儿媳的说法。即使婆婆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即儿媳的子女可以继承,但与儿媳无关。2.没有血缘关系严格来说,婆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如果儿媳没有嫁给儿子,他们就不会有任何关系。既然没有关系,婆婆的财产和继承权肯定没有继承权。在我们国家,我们还是要注意血缘关系。婆媳不是自己的母女关系。因此,他们只因为儿子的外表而有关系,但在其他时候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他们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三、特殊情况的出现然而,法律之外仍然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丧偶的儿媳已经履行了赡养婆婆的责任,那么婆婆就有继承财产和遗产的权利。虽然他们之间没有关系,但儿子死后,儿媳像婆婆的女儿一样赡养她,把对方当成自己的母亲,这样她显然可以从婆婆那里继承一些财产。一般来说,婆婆的财产和遗产与儿媳无关,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两个人之间没有交集。但是,一定要相信,总会有特殊情况,这样才能相对公平,维护大家的利益。
Q4: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权继承吗
儿媳不是直系亲属,没有合法继承权。如果有证据证明财产在分居时由你丈夫继承,根据遗嘱的约定,财产应归你丈夫所有。如果岳父母在他去世前留下遗嘱,他应当按照遗嘱继承。如果遗嘱写明财产由儿媳继承,儿媳有权继承财产。如果公公婆婆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他会按照第一继承人平分的方式继承。儿媳必须符合“守寡”和“履行赡养公公婆婆的主要义务”的要求。你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与其他第一继承人分享你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夫妻及其公公、婆婆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第一继承人。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居住的单位或者生前居住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期满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Q5: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Q6: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的房产儿媳有权继承吗?
一般情况下,公公婆婆去世后留下来的遗产,儿媳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公公婆婆去世后,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生前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由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此同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对于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是可以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