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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企业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如何计算?
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通知》(NLIZ[1998]17号)规定,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倍的当地标准支付。职工丧葬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参保退休人员丧葬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Q2: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职工因病死亡的,单位应当赔偿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全省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发放4个月。按养老金计发(含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其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计发,最长不超过20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月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年计算。然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在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之间并不一致。所以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金。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Q3:上海市企业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1、丧葬补助费: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二个月。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Q4: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在职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拓展资料: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为: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Q5: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我们都知道,法律上规定了在职员工因工死亡时,企业是需要赔偿的,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非因公死亡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却不怎么了解?那么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就让小编为您科普一下吧! 在职员工并非因为工作导致受伤死亡的,便会归类为非因工死亡,很多人都会觉得既然员工不是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也就没有什么赔偿了,但事实上是有赔偿的。那么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下面就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参加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吗? 答案是需要的。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 在职员工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肯定是和因公死亡的赔偿标准不同。
Q6:企业在职职工去世后,丧葬费如何算?
在职职工去世,丧葬费各在标准不一:一、由泸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群工局主办、泸州新闻网承办的《有话请您说》网络问政栏目对“在职死亡人员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作了解答:1、在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2、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3、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七个月;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为: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不满3年的,按上述办法计发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二、《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冀人社字[2012]203号1、调整丧葬补助金标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其丧葬补助金标准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工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其中,本人生前两个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两个月平均养老金的,按去世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两个月发放。三、宁夏自治区《关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1、丧葬费发放标准(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仍按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变更企业职工因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执行,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四、《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10、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五、息县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为1000元。参考资料:有话请您说-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算中国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