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文章 3年前 (202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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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拍卖古玩取得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对于个人通过拍卖市场拍卖各种财产,包括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邮品、钱币、古籍、古董等物品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进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实际上,个人拥有物品的拍卖所得,按税法规定,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由于拍卖业是一个相对崭新的领域,一些政策的制定还不到位,加之各拍卖行的具体操作不同,执行的情况并不好。据了解,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54号,以下简称154号文),明确了关于书画作品、古玩等的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那么,相对于154号文,《通知》有哪些变化呢?原创的和购买的作品缴税不一样相比154号文,《通知》的可操作性更强。

Q2:个人拍卖古董取得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条(国税发[2007] 3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以外的其他财产时,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拍卖古董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Q3:拍卖得到的产品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通过拍卖获得的产品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字画、手稿、文学作品的,按照‘特许权使用费’取得的物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法为:拍卖作者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取得的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800元(转让所得不足4000元)或20%(转让所得超过4000元)后的余额,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一个公民拍卖自己的字画,获利1万元,就要缴纳(1-1万20%)20%=1600元的税。扩展数据《对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业务指引》:第二条个人(或机构)委托境内拍卖单位转让私有财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本指引。居民委托境外拍卖机构拍卖私有财产,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要求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上述私有财产是指一切所有权属于个人的财产,如字画、瓷器、玉器、珠宝、集邮品、钱币、古籍、古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本指引不适用于由税务机关自行征收或委托其他行政部门代征税款的私人房地产拍卖收入。第三条个人拍卖私有财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取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委托拍卖单位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纳税人不得拒绝拍卖单位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纳税人与拍卖单位对扣缴个人所得税有争议的,纳税人可以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参考来源: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拍卖收入个人所得税业务指引。

Q4:文物拍卖所得税率是多少?

按个人拍卖收入所得利润的20%计税

Q5: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植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通过祖传收藏的,其财产原值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合理费用是指拍卖财产时纳税人实际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拍卖费(佣金)、鉴定费、评估费、图录费、证书费等费用。另外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Q6:取得拍卖收入怎样缴税

拍卖行为是一种特殊性质的涉税行为。就拍卖标的而言,有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行为,有拍卖文物艺术品类以及各类财产物资等动产行为,还有一些单位或个人的自主拍卖行为,如公安部门拍卖机动车牌照,交通部门拍卖公交线路运营权,电信部门拍卖手机、电话等的“吉祥号码”等。常见的企业整体转让拍卖亦可按以上分类拆分为不动产拍卖和动产拍卖两部分。
  拍卖取得的涉税收入主要分为标的物拍卖价款和佣金收入两部分。对取得的涉税拍卖收入应如何计算纳税,国家对此有明确的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可以说,这是对拍卖行为中涉税征收的基本规定。具体来说,可以区分以下情况进行涉税处理
  拍卖行取得拍卖收入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一条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另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69号)第一条规定,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因此,对于应税货物,买受人支付的佣金已连同拍卖价款计缴增值税;若是代执法部门拍卖罚没动产,须向国税部门申请或减免增值税并获批复后,仅对买受人支付的佣金计缴增值税。
  2.营业税。《拍卖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第二条规定,对拍卖行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因此,拍卖行受托拍卖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人按规定需要缴纳营业税;拍卖行拍卖不动产向委托人及买受人的收取佣金,分别按5%征收营业税;拍卖行拍卖动产向委托人收取的佣金,按5%征收营业税。
  其他部门取得拍卖收入的税务处理12>

版权声明:admin 发表于 2021年10月28日 上午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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