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目前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保的一种.公司是应当给你买保险的,而且是买社保.养老保险至少交15年只要你够18岁就行.交多少要看你当地基数,养老保险:单位:基数*20%,个人:基数*8%。失业保险:单位:基数*1.5%,个人:基数*0.5%。工伤保险:单位:基数*根据行业不同个单位不同%。生育保险:单位:基数*0.8%。医疗保险:单位:基数*10%,个人:基数*2%如果你的工资大于这个基数,则应当用你的工资乘以比例.以后的反还要看你交了多少年啊交了多少钱啊什么的说实话现在想这个还有点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2: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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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养老保险是保障退休老人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政府强制性的要求劳动者在年轻时积累,年老退休后能按时持续得到养老金,有基本生活保障。我国的养老保险,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自50年代初期建立以来,经历了近40多年的实践,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由财政拨款,个人不缴费,而农村养老保险则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二是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三是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养老保险待遇的“双轨制”现象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险体制改革遗留下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三、六、中国市场:《
Q3:关于养老保险什么的问题
1.现在的新办法是2006年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2.老办法是老养老保险待遇;3.关于2008年你应该如何退休,这不是我们的选择。但请放心,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是基于“刚高”的原则,完全可以保证员工退休待遇的正常衔接。看看最新的政策法规,你就清楚了!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对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作出了新的规定。为与实际个人账户衔接,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实缴工资的11%统一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记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职工参加保险缴费,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支付方式。《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职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础,每满一年发放1%。个人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其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本决定实施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旧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制定具体的过渡措施,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不予发放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存款一次性支付给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本决定实施前已退休的,仍按国家原规定给予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Q4:养老保险问题?
社保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比例承担,不能以现金发放代替,所以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会裁决你补缴社保的。
Q5: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
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职工个人如何缴费,养老金如何计算发放?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城镇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8%。自由职业者和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均由本人缴费,职工由个体经济组织和本人共同缴费(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7%,将随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而调整)。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且缴费满15年的,按月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如果员工缴费不满15年,他的养老保险怎么交?(1)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按月享受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2)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执行3336万-3万后,即1998年1月以后退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补缴至15年。当他们退休时,他们可以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3)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0年的,不能补缴。除按规定一次性向本人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外,在本人设立账户前,将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给予本人两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如何计算不同类型人员的养老金?1996年新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金结构不同:(1)新制度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所谓“新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2)当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即所谓的“中层人员”)退休时:月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剂金。(3)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时不享受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给他。(4)新制度实施前已退休的,仍按国家原规定给予养老金,养老金调整办法同时执行。也就是和其他退休人员一样,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如何为员工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员工缴费和我未来的养老金待遇有什么关系?个人账户的比例是员工已付工资的11%,其中2003年员工支付的7%全部包含在内,然后用人单位支付的20%的4%预留给员工个人账户。个人参保人员缴纳的18%的11%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员工退休后计划和支付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工资基数越高,缴费金额越大,个人账户储存额越高,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越多;否则,越少。因此,当企业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少缴工资总额时,有权向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各级工会和新闻媒体举报,保护其合法权益
但当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300%的,按上年300%发放,低于60%的,按上年60%发放(2002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7元)。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个人参保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收入人员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个人参保人员可选择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至300%之间。目前贡献率为18%。各类中断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延续?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原企业职工,因失业中断缴费,或因企业关闭、破产、改制、重组、合并等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凡现为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有一定收入且有支付能力的,可作为自由职业者继续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人员可携带33,360,010-30,000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延续(原市级参保的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属于企业的到区社会保险局办理)。延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与企业上一缴费年限一并计算。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年满15周岁的,由档案保管单位代为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对象是什么?凡我省行政区划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自由职业者,都应依法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统一政策、强制执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它是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层次和最高层次。而企业和员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对员工退休后的退休待遇有什么影响?而企业和员工的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员工退休后的待遇。众所周知,新的养老金支付方式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过渡性养老金也是按照本人缴费基数计算的。如果员工个人缴费基数较低,企业未能足额缴费,则记入员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少,计算出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低。同样道理,如果缴费基数大,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那么记入和从企业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就多,退休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后的数额就大,计算出的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就多,其养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个企业职工,都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这样自己退休时养老保险金才能不受影响。国家对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规定?随着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改革,按照国家规定,从1996年起,国家为每个职工建立一个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此作为职工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一部分。个人帐户建立的规模、个人帐户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1)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由个人缴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两部分组成。(2)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息;(3)个人帐户只用于养老,不得提前支取;(4)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转移;(5)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主要作用是什么?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什么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帐户,是职工退休时计算基本养老金中个人帐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规模为本人缴费工资的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6%,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分降低。职工退休时,其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120,为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近年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为什么说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视同职工工资同等重要?职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是国家法律规定应得的待遇,两者同等重要。企业缴费是为本单位职工建立养老保险关系的义务和责任。企业和职工缴费情况直接关系到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所以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规定,只要正常发放工资的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能存在有先有后、有轻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缴和拖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企业在破产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也必须在清偿资产时按第一序列优先缴纳。下岗分流人员重新就业后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对于原在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下岗分流人员,原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重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规定计发退休待遇。(2)下岗分流到外商投资、私营企业的和从事个体经营等其它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就业的,应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有什么不同??怎样计算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与连续工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相混淆。缴费年限是单位和职工都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用于衡量职工缴费时间长短,是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之一。连续工龄是按国家规定可累计计算的实际工作年限,用于衡量职工劳动时间长短。连续工龄与缴费情况无关,不能做为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但由于历史原因,职工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先后有几个不同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可以分段累加,但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能计算缴费年限。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计发?根据劳动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劳社部发〔2000〕13号和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函〔2000〕171号文件规定,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在计发基本养老金时,除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不减发待遇外,其它提前退休人员,每提前一年减发2%除个人帐户之外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一定比例的补贴和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什么是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制度,也叫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其基本含义是按照职工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定期对基本养老金进行适当调整,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降,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后果。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由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参照城市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统一组织实施。各类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是如何计算的?各类职工开始计算实际缴费的时间要与规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的时间相一致,即:1984年8月底以后新招收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从招工之日起、1990年2月底前招收的临时工从1990年3月起、1990年3月1日以后招收的临时工从招工之日起、原国家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起,分别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并分别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缴费年限。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哪些处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拖欠或拒缴养老保险费会受到下列处罚:一是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欠费金额2‰的滞纳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缴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二是凡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一律不准评优、评先,不准升级,不准购买汽车、移动电话等专控商品。三是对企业法人代表要减少工资奖金,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罚款由个人支付,不得在单位报销。什么是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是企业以工资总额、个人以全部收入按月和确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类资金、加班加点工资、物价补贴,各类津贴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个人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和单位缴纳保险费的部分将记入职工的个人账户。所以,不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入个人账户的数额就小,将来退休领取养老金也就随之减少。因此企业申报缴费时,必须对职工负责,把其月工资的全部作为职工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额有哪些支付办法?(1)职工按新办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支付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列支。(2)职工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有结余时,其结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结算,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领取。(3)职工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4)职工出国定居后,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一次性结算领取,养老保险关系即行终止。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实际缴费年限。石家庄市规定:固定职工从1993年1月1日开始个人缴费,劳动合同制职工从参加工作之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临时工从1990年2月开始个人缴费。上述职工从个人缴费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称为实际缴费年限。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在职工退休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养老保险台账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的记载具体.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所谓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以视为缴费年限。具体讲,石家庄市的固定职工指1992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核定。"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怎样计发?1995年12月31日以前(即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在统一制度后退休的人员为"中人"。"中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由四部分组成:(1)基础养老保险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个月。(3)过渡性养老金: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乘以1995年底以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1.4%求得。(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用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缴费工资分别数,将历年指数相加除以计算指数的年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4)一定比例的各种生活、物价补贴和调节金。计发公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20)+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1.4%)+各种补贴及调节金{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作年限(含中断缴费年限)×各种补贴及调节金数额}。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后,应享有哪些权利?①按照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和享受养老保险其它待遇;②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③要求提供养老保险政策咨询及其它服务;④就与本人有关的养老保险争议依法申请仲裁,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⑤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工作;⑥监督企业缴费。个体从业人员如何缴费和养老金如何计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个体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全省上一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6%。业主的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由本人缴纳8%,业主为其缴纳8%。个体从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满15年的,同各类企业职工退休一样,按月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20。缴费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怎样的?养老保险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政专户储存,这是一种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银行三家分工负责、管理有序、相互制约的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及时存入财政部门在国家商业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养老金支付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再通知银行由财政专户划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基金支出帐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金支出帐户办理支付。各级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金严禁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参加统筹的人员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完,如何处理参加统筹人员在退休前或退休死亡,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尚未领取完,剩余的储存额,单位计入部分归入社会保险统筹金;个人缴费部分,发给其他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哪些单位应列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1、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2、人民团体,包括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3、各类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入调出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有哪些规定?1在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2跨统筹范围调动时,按照冀劳〔1998〕47号文件规定,仍执行冀劳〔1997〕106号文规定。即转移1996年1月1日起以来的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利息?。调入人员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方可办理调入人员的参保手续;调出人员须先办理停保手续,然后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及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手续。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未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缴纳:企业以当月的工资总额作基数,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为当月的全部工资收入,但当职工个人当月缴费工资高于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缴费,低于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职工的退休条件??职工的退休条件:一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二是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72?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特殊工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高空特繁工作满10年以上?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在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是否也可以继承:95年以前的个人缴费不能继承,因为我省建立个人帐户时间是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个人缴费边同企业缴费已进入了社会统筹基金。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符合享受退休费优异待遇的人员,如何增发基础养老金: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人员,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可以增发3%-9%的基础养老金,具体增发比例为:按文件规定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3%;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0%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6%;老办法提高标准工资的15%的;新办法可以提高基础养老金的9%。关于个人帐户??关于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的部分,以及全部的利息。个人帐户是职工办理退休时,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6:养老保险问题
职工的缴费基数,是根据本人月均工资计算的,只有职工的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才可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缴费,擅自降低缴费标准,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罚款。你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