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都是为了追求幸福。但在离婚前,我大概已经有了一个孩子。家庭重组后可以再生一个孩子吗?生完孩子再结婚的国家有相关的生育政策吗?那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吧。
事实上,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的新政策并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各地规定也不一致。为了避免地方立法的不平等,有必要尽可能在上级立法中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农场批准,可以生育二胎:
(一)经设区的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残疾儿童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或者第一个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有可能再生育;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以下,另一方从未生育的。
(3)已婚夫妇,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未成年子女的原配偶和新结合的家庭,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离婚协议离婚时没有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的家庭只生育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
(6)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井下矿山和深海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有一个子女和一个女孩。
(9)双方均为定居内地的归侨或港澳台居民,且只有一个子女定居内地的。
也就是说,符合以上九个条件中任何一个的,再婚后都可以生育。所以,如果重组家庭中只有一方有一个孩子,一般是可以再生一个孩子的。当然,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本文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果感觉身体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诊断的医疗诊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