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字路口绿色电瓶车右转到主路,白色机动车直行同向撞到了电瓶车左后侧,目前事故判电瓶车主责,T字路口右转车道掉头违章图解

文章 2年前 (2021)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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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T字路口绿色电瓶车右转到主路,白色机动车直行同向撞到了电瓶车左后侧,目前事故判电瓶车主责?

路口绿灯后,电瓶车右转注入一辆白色机动车,直行想象电瓶车左侧目前是否在排卵。关于电瓶车的主要责任你是对的,电瓶车必须承担主要责任。汽车径直开走了。

Q2:在一个T字路口开车右转,当时打了右转向灯,被后面直行的电动车撞到

你的责任 转行的时候要注意避让非机动车 这是常识 如果你当时可以停住让对方先过去 这是正确的作法 我知道你很冤 但没办法 交通法上有这样明确的规定 你所说的那些电动车驾驶者的毛病都可以分类为次要错误 警察能看见的现场就只有 你车辆右转弯 电动车直行 发生事故

Q3:十字路口绿灯下,电动车直行与机动车右转相撞,谁的责任

汽车是主要责任。交通法明确规定转弯车辆必须充分观察后方驶来的车辆,对直行车辆给予礼遇,转弯前确保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果电动车不走高速公路,车是全责。现在汽车至少要承担80%的责任。大胆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Q4:T字路口机动车右转,电动车直行撞上机动车右前后门,电动车未走非机动车道,责任怎么划分?

把你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保存好交给事故科,另外,如果事情不大,花个小钱了事吧,毕竟图片中是个大妈,机动车和行人相撞多少都要出点的,只要你转弯减速慢行了就没事,如果速度快也是要有说法的

Q5:机动车右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应该怎么赔

一、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以下为相关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二、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以下为相关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1、最高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必定属于摩托车。2、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的,属于电动自行车。3、最高时速20-50之间的,属于争议区。看交警的判断。扩展资料: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Q6:电动车右转和直行机动车发生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电动车右转和直行机动车发生事故,具体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5、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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