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用人单位能不能随便乱勾?
我觉得如果合同解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自然不会续签。如果你工作了很长时间,他写信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赔偿。
Q2:用人单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吗?
当然不能单方面解除!他是想打发你~这个你最好去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
Q3: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没有规定,看签合同时间长短,时间到了就可辞职,没到只要与单位协商一致,也可解除合同。关于时间的规定: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扩展资料: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Q4:合同终止,和解除有什么关系
终止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Q5: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包括:(1)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和经济裁员;(五)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七)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八)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
Q6:终止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有区别么?
内容来自用户:教育数据库。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有什么区别?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消灭,或者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变得不可能而不得不消除的情形。合同的解除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一般不涉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律事实出现,一般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除。根据33,360,010-30,000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故意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时自愿辞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时强制解除(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通知单方解除(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仅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但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没有具体规定。但20XX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作了列举性规定。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宣告失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