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房产证是老婆一个人名字,购房合同老公代签字,能不能反悔不卖?
像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老公代签字的话,肯定是可以反悔不卖的,但是必须要支付相关的违约金
Q2:合同时,妻子的名字是老公代签的,此购房合同有效吗?
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由买受人的配偶签订的。合同经买受人授权或者事后经买受人认可,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夫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丈夫代为签订购房协议,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由于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足够的表象,使第三人相信自己有代理权,与第三人订婚并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除了签订合同恶意损害一方合法利益外,丈夫代其签订购房合同时,即使没有妻子的授权委托书或妻子不知情,购房合同仍然有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日常生活中有代理权,与委托代理权不同,因此妻子代丈夫签字有效。换句话说,当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时,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如果他人有理由相信买房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情为由反对第三人。即使代签的购房合同无法向房管部门备案,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代理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对方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督促被代理人予以追认。委托人未表明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请求赔偿行为人受到的损害。但是,赔偿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认可时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
Q3: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老婆代替签字有法律效应没有
如果你们一起买的房子,最好写下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是自己买的,最好只写自己的名字,注明不是共有财产。现在感情很好,万一有一天你不开心了,这些都会让你头疼。
Q4:购房合同妻子代替丈夫签字生效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从你表达的内容来看,丈夫知道并参与买房,应该以丈夫的名义买房。对于妻子在购房合同上签丈夫的名字,如果事先有丈夫的授权,妻子的行为是代理行为,对丈夫有效;如果丈夫事先没有授权,但开发商知道两者的婚姻关系,并有充分理由相信妻子在为丈夫签字,或者丈夫事后知道为丈夫签字但没有异议,则合同对丈夫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无法达到法定的退房条件,仅仅是因为没有签字的原因。二、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购房人的真实利益缺乏应有的保护。3.妻子签署的承诺书也要以丈夫的名义签署。丈夫事后是否知道这份承诺书的内容,有什么看法?四.承诺书的内容应该是将首付款10万元视为违约定金,“如果再有10万元首付款未按期支付,已经支付的10万元将会丢失”,属于定金违约金。但10万元已超过合同金额40万元的20%(即8万元),超出部分(2万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五、如对保证金有争议,超额违约保证金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不及物动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终止代理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二款:对方可以催告委托人在一个月内追认。委托人未表明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生效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撤销应通过通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付款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退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Q5:购房合同配偶代签是否有效?
购房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签,但需要提供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如果经过授权并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Q6:交定金时用的妻子的名字,签购房合同时丈夫可以代签吗?
一般来说问题不大,从司法实践中看,夫妻双方可以相互代表,正常情况下其代理效力是认可的。当然,从规范的角度上讲,最好有个授权,不过这个授权也可以事后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