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文章 3年前 (2022) zhouzhou123
0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主题创作引导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精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2月10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国家广电总局官网获悉,国家广电总局电视剧于8日正式印发了《“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整个《规划》从总体要求、推进新时代电视剧精品创作、创新推进国际传播与国际合作等几大方面,对我国电视剧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截图)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中国电视剧的发展目标为:主题创作引导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精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现代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拓展,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更加巩固。

《规划》要求全国文艺工作者尤其是电视剧相关行业、领域的工作者“立足‘两个大局’,围绕‘国之大者’,把握重要节点,为电视剧创作生产谋篇布局。把党和国家大事要事、重大国家战略、党的光辉历史和精神谱系、人民群众伟大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作为重点选题领域,源源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的精品力作”。

同时也“鼓励鼓励各地发掘地方资源、发挥地区优势、发扬地方特色找选题、抓创作,鼓励农村、青少、历史、边疆、科幻等各类题材,时代报告剧、室内剧,系列剧、单元剧等各类体裁、风格、样式电视剧创作生产,形成百花齐放的生动景象”。

在推动电视剧制作提质升级方面,《规划》提到,全力推动“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电视剧制作流程全面 4K超高清化。同时,要进一步激发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电视剧市场主体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电视剧企业,关心支持民营电视剧企业,精心培育电视剧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其中,更明确表示,在整个“十四五”期间要打造 10—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

在规范电视剧市场秩序方面,《规范》指出,将引导电视剧制作机构科学合理安排制作成本结构,加强成本管理和收入核算。这就包括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演员片酬的问题。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天价片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规划》特别指出“规范包括演员片酬在内的收入分配秩序,推广使用标准化、制度化、制式统一的片酬等劳务合同。”同时,还要“加强中国视听大数据(CVB)应用推广,规范电视剧收视数据调查和发布秩序”。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格外强调要“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此前红极一时的《如懿传》就曾因“天价片酬”引发过诸多热议

同时,《规划》还重申了2017年9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的要求,即要求各电视剧制作机构、出品方“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 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加强片酬合同备案与核查。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规范化、制式统一的片酬合同示范文本,在电视剧行业推广使用。”《规划》还提到,将“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行业惩戒”。

此外,在电视剧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规划》也作了详细要求。要求设立主创“下生活”制度:在重大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中,鼓励主创人员到基层“下生活”,积累创作素材,深化对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的理解认识,更好地把握创作主题。

同时还要开设青年演员和经纪人培训班:面向青年演员和经纪人开展培训,安排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法规等课程,教育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强化使命担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德才兼备、德艺双馨的电视剧工作者。

原标题: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每部电视剧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总成本40%

责任编辑:张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