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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伤属于医保还是社保
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工伤保险是指发生工伤事故时享受的待遇。医疗保险是员工生病时享受的待遇。两者有本质区别。什么是雇主责任保险还不清楚。社会保障中没有这样的保险。中断应属于商业保险。不是一个范畴的东西,没有比较的可能。延伸阅读:如何购买【保险】,哪个更好,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2:工伤和医保有什么区别
1、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用的。符合工伤条件的,医疗保险不给予报销的。2、《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下列情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一)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船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船舶等受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二)在医疗机构挂床住院或同时在两家以上(含本数)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三)住院病人经该医院或社会医疗保险专家鉴定小组鉴定,确认符合出院的,从确认的第二天起所发生的费用;(四)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院以及市外营利性医疗机构诊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急救除外);(五)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六)冒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给他人就医的;(七)伪造、涂改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医疗文书及收费单据或提供其它虚假材料的;(八)国家、省规定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Q3:工伤与医疗保险能同时用吗?
工伤与医疗保险不能同时用。参照《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一条,不予支付的情形。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按照规定向第三人追偿。扩展资料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考资料来源: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工伤保险条例
Q4:工伤保险属于医保还是属于社保
Q5:工伤是医疗保险吗?
社会保险有五种,其中一种是工伤保险,也就是说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似乎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与医疗保险无关。
Q6: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区别?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享受相关待遇的条件不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比如医保只能报销医疗费用,但对于工伤保险来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1、工伤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针对不同对象。医疗保险针对疾病,有规定比例的个人自给;工伤保险是针对因工伤事故,或旧伤复发,或并发症而受伤的人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比例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后,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一样。在医保待遇上,个人应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工伤保险方面,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九项:(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2)住院伙食补助;统筹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3)安装和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4)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五)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六)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七)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人单位支付的有三项:待遇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八)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9)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延伸数据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影响工伤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只有被保险人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未投保者由雇主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符合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其实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根本没有可比性。如果是工伤事故,如果医疗费用已经由工伤保险报销,则医疗保险不能再用于报销。参加工作后,用人单位还有义务为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