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老旧小区改造国家最新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2020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针对的是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2019年以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所谓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扩展资料: 住建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老旧小区近16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超过4200万户,建筑面积约为40亿平方米。老旧小区多分布在城区中心位置,受历史条件和成本限制,拆迁的难度大,进行改造成为提升居住品质的最优选择。 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等。会议指出,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时评:升级改造,老旧小区变身幸福港湾
Q2:老旧小区,早晚都会拆迁吗?有可能50年之内都不拆吗?
没有强制性要求拆迁规定的。以贵州省为例,基础类改造为对小区内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房屋公共区域的修缮改造。主要是拆除违法建筑物、对水电气暖管线、道路围墙、环卫设施、绿化、消防、照明、光纤、建筑物主体、安防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为对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设施、无障碍设施、社区和物业用房等方面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类改造主要为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设施。扩展资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规定:1、县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改造施工方案制定科学的施工流程,依程序组织工程设计、造价咨询、财政评审、工程招标、项目施工及验收等一系列工作,提高改造效率。要因势利导,指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小区后续管理机制。2、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施工方案的评估,对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省体育局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健身设施的建设工作。参考资料来源:贵州省住建部-《贵州省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Q3:老旧小区改造国家最新政策哪些规定?
老旧小区改造包括方面:1、小区公共设施改造:老旧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因为时间以及环境的影响,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改造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等,对电气的改造,对燃气的敷设,改造消防通道以及电梯等。同时还包括了房屋的修缮,规范楼道内的线管以及规范户外的供热设施等。2、小区环境的改造:为了提高小区的绿化水平,让小区看起来干净整洁,对于地面破损进行修补,清理小区的违章建设,恢复小区的绿化带。对小区的墙面进行粉刷,把墙上的牛皮广告彻底清除,优化小区的整体环境。3、小区房子室内改造:老旧小区的房子时间年限都很长,供暖设施落后,将其改造成两块板砖样式,对于老旧小区的地板砖,改造成80厘米乘以80厘米的地板砖。
Q4:双流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改造为什么暂停?政策还会继续吗
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改造没有暂停。可能有些地方的资金没有拨款,到位,所以才会出现这种现象。这个政策一直有。
Q5:各地新规征求意见,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
青岛新房交付新规征求意见: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青岛市新建物业(商品房)交付流程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五章15条,意见中明确了先验房后交费再收房的商品房交房顺序,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商品房交付前必须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保证交房即具备办证条件,并且明确了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并可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征求意见稿,首先,建设单位在新建商品房交付前必须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保证交房即具备办证条件。所交付新建商品房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通信、宽带网络和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均需要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其次,明确了先验房后交费再收房的交房顺序,再是明确了房屋查验的具体内容,减少了房屋查验环节行为的随意性。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购房人有权暂缓或拒收房屋,并可选择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场景,比如交付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房屋实测面积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规划或设计等情况。深圳城市更新条例:签约率95%可实施个别征收 拟定最低补偿标准7月20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公告,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激发城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规范城市更新活动。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时,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的物业权利人城市更新意愿、合法用地比例、建筑物建成年限等应当满足规定要求,其中,城市更新意愿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内用地为单一地块的,全体共同共有人或者占产权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进行城市更新;建筑物区分所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物业权利人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进行城市更新,其中,旧住宅区所在地块,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95%以上且占总人数95%以上的业主同意进行城市更新,自发布征集意愿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未达到城市更新意愿要求的,3年内禁止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拆除范围内用地包含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地块的,符合前述规定的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应当不小于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的80%。据披露,旧住宅区拟申请列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建筑物建成年限应当在20年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需落实规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年久失修或者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及公共安全,只能通过拆除重建方式解决;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经评估后亟需拆除重建的。关于旧住宅区搬迁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称,旧住宅区的合法建筑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不少于1:1的比例进行补偿,产权置换面积因误差导致不足的,由市场主体按照该项目商品房备案销售价赔偿;超出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物业权利人可以不再支付超面积部分的房价;采用异地产权置换的,安置房面积按照与原地产权置换等价值原则进行折算;采用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标准按照我市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确定。安置补偿费应当在物业权利人搬离后及时支付。公共保障住房更新单元的合法建筑采用原地产权置换的,按照套内面积1:1或者建筑面积1:1.2的比例进行补偿。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旧住宅区的更新由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申报,企业不得擅自在旧住宅区开展现状调研、意愿征集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前期工作,否则可被处以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旧住宅区城市更新规划批准后,区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搬迁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95%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由选定的市场主体与所有物业权利人签订搬迁安置协议。湖北年内2530个小区纳入国家改造计划 预计投资82.2亿《湖北日报》消息,7月20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今年全省2530个小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预计总投资82.2亿元,规模居全国前列。据湖北省住建厅统计,全省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共有15527个,涉及78736栋、1825529户,建筑面积16265.19万平方米。今年,全省纳入中央补助支持的2530个小区涉及楼栋数1.7万栋,户数34.2万户,建筑面积3140.28万平方米。据介绍,去年以来,湖北省按照“居民拿一点、产权单位帮一点、政府补一点、市场化方式争取一点”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力图缓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目前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纳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据统计,2019年至今,这两项资湖北省分别获得38.1亿元和45.3亿元。另悉,为破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难题,住建部将湖北、浙江、山东、陕西、吉林列为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省份。7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签约仪式在京举行,两家银行承诺在5年内向5省9市提供贷款4360亿元,重点支持市场力量参与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其中,湖北获得国开行60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
Q6:老旧小区改适住户需要搬出吗?
老旧小区改造的话,住户肯定是需要搬出一段时间的,等改造好了之后再搬回来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