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办理了特殊病种是不是住院就没报销了
住院是可以报销特殊病种的,以北京为例。北京市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后,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可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完成申报、备案、治疗、结算及待遇查询等手续。完成特殊病备案流程的参保人,可享受特殊病种有关报销政策,减轻门诊就医负担。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在所选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填写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持社保卡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即可在该院进行治疗,无需再到单位、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异地安置或长期派驻外地工作人员患特殊病选择异地定点医院治疗时,可持社保卡、诊断证明及申报表到参保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如因病情要变更特殊病定点医院的,可持社保卡在原定点医院结清费用办理注销手续,次日持社保卡到新选定的特殊病定点医院办理备案手续。扩展资料:以北京市为例,特殊病是在住院报销的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特殊病可以通过住院报销。办理完特殊病备案手续后,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门诊治疗时,可享受住院的报销比例,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大大减轻了患特殊病的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负担。参保人员在办理特殊病备案时应符合医保管理及特殊病的相关条件,同时选择有备案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在备案、就医及费用结算时均应符合医保的相关规定。流程调整后,医保管理部门将由原来的具体备案转变为加强大数据的分析和对定点医院及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检查监管。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人员及定点医院将进行有效管理。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11月起调整特殊病备案流程 "一站式"申报方便参百度百科-特殊病
Q2:特殊病种怎么报销?
一、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济南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扩展资料门诊特殊病种指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减轻了患者个人负担。
Q3:特殊病种证住院可以报销吗?
门诊特殊病例报销
Q4:特殊病种只针对门诊报销吗?住院就不能在报销吗?听说是在医院报完后
特殊规定病医疗费报销: 每月1-10日由单位将报销材料报医保中心相关医审处。 特殊病种报销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填写<>并签章; 2、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票据及处方; 3、门诊病历本、特殊病门诊病历本及相关记录复印件; 4、因急诊或医保中心批准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另提供医疗费明细、处方、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5、<>复印件。 特殊病种报销流程: 办理过特殊病种门诊的病人; ↓ 符合特殊病种门诊疾病治疗; ↓ 持医保卡或身份证挂号; ↓ 告知收费处进行特殊门诊挂号诊察; ↓ 相关科室就诊; ↓ 医生进入“特殊门诊”窗口开具医嘱; ↓ 凭医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医保结账。
Q5:特殊病种能报销多少
一、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手续:1、申请人携带资料交参保单位所在区医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将资料交本人参保区医保中心。参保人在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就医购药费用,凭社保卡直接进行结算。2、参保人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垫付,在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二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三、特殊病可以享受的报销待遇1、报销比例:在门诊发生的“特殊病种”费用视同住院按住院比例报销并且可以与普通住院的费用累积起付线。2、“特殊病种”结算周期为360天,360天内只收一次起付线1300元(此处为北京标准),包括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也不再收起付线,最高报销上限是30万。扩展资料结算程序(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Q6: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