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2016营改增之后、电信通信行业开具的发票可以抵扣吗?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
能否抵扣,有三个条件:
一、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
二、取得抵扣凭证
三、用于应税项目
1、2014年6月1日后使用的电信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原普通发票退回或冲红)
2、自2014年6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1、营改增之后,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2、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货款服务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
3、相关规定:财税2016第36号文件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与电信公司签订的数据租赁业务 应取得什么发票 2.电梯修理交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1、与电信公司签订的数据租赁业务(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的规定,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
2、电梯修理属于不动产维修,交纳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也就是说电梯属于不动产。有形动产租赁从2013年8月1日起,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所以使用增值税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37号):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八条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