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题就有答案
Q1:社保卡三年没激活还能到银行激活吗?
社保卡三年没有激活,还能到银行激活吗?我觉得当然是可以激活的,没有问题,因为社保卡你没用过可以直接到银行去激活。
Q2:社保卡三年没有激活,去那里办理
社保卡3年未激活没有任何损失。社保卡同个人的身份证一样,即使再过两年不激活也不会作废的。到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社保卡激活手续:1、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2、到发卡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3、申请办理社保卡激活后,再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扩展资料:社会保障卡作用如下: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6、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7、用于身份证明。
Q3:社保卡发下来几年了,从未去银行激活过会过期吗?
这张社会保障卡没有激活,也没有截止日期。也就是说,这张第二代社保卡在第三代新社保卡发放之前可以正常使用,没有任何有效期。当然,如果你的社保卡没有激活,就不能正常工作。即使正常参加医保,如果想去药店买药或者去门诊就医结算,在此期间也不能正常使用医保卡。因此,如果你想正常使用社保卡,你必须激活它,这样你才能正常使用。激活社保专区可以去定点药店、定点医院、发卡银行(最新的社保卡一般是四大行之一的知名银行,发卡银行需要和激活银行一致),以及社保办窗口。社保专区没有激活,不能去药店买药,但在医院可以正常使用。这里需要补充的是,社保卡里用来买药的钱只提供给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城镇居民没有医疗保险。金融区激活发行银行。如果不激活,将无法及时领取各类社保费用。例如,金融区需要开放,以报销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福利。此外,激活后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使用,但与普通银行相比有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可以减少或免除有限数量的银行间提款。激活方法其实很简单。你只需要去安全地方的药店买药,然后更改初始密码。这样,社会保障卡的激活就完成了。当然,除了激活这个医保账户,还需要激活另一个账户,也就是这个金融账户。金融账户的激活也很简单。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更改初始密码。
Q4:社会保障卡3年没激活了,还能激活吗
如果该卡超过6个月未激活,旧卡将被停用。但是不用担心,新卡仍然有效,所以不需要制作新卡。
Q5:我的城镇社保卡己激活三年多了,从来没有过,还需要继续到银行激活吗?
你的城镇是保卡已激活三年多了,从来没有过,嗯。那我觉得好,你说我已经激活了三年多了,他都没有过实际的呢,得看一下你是否需要交这个社保社保。如果你不需要,建议您可以放弃这样的一个机会,不必要在跑路啦。
Q6:社保卡三年未激活,现在激活还能用吗?
可以,以昆明市为例。《昆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三条依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镇居民,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停止享受本保险待遇和缴费核定。停保后又续保的,按新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扩展资料:《昆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第十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门诊抢救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执行。第十五条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费、诊疗项目中支付部分费用的检查治疗费、人工器官购置费、一次性医用材料费、因抢救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费,个人先自负比例按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其余部分再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保持一致。成年人中特殊群体(城市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属城市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少年儿童起付标准减半。第十七条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80%、65%、55%。第十八条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6万元。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下简称“门诊大病”)患者,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每人2万元。第十九条“门诊大病”门诊医疗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按一次住院费用结算,起付标准统一为720元。该起付标准不参与住院起付标准累计,不实行减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