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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砍伐树木超过五十方,会怎样判刑,判多久?
1.据估计,没有伐木许可证,将砍伐50立方米的树木1这就构成了滥伐林木罪2根据刑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2.滥伐林木罪是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犯罪行为4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和方法,擅自采伐本单位全部或者经营本单位的林木,并大量拥有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53.《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非法采伐、砍伐的树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非法或者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9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林木是“一个大数目”,从10至20立方米或者500至1000株幼树开始;砍伐森林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从50到100立方米或2500到5000棵小树开始10
Q2:乱砍滥伐50立方米,算是大量还是少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公布,自2000年12月11日起施行)第三条针对非法占有11有下列情形之一,案件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和集体的12(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13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大”,从二至五立方米或者一百至二百株幼树开始;盗伐林木“数量巨大”,起于20至50立方米或1000至2000株幼树;盗伐林木“数量极大”,从100至200立方米或5000至10000株小树开始14第五条违反森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时间、数量, 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树种或者方法,擅自采伐本单位或者自己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载明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15林权争议当事人在确认林木所有权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16第六条“毁林数量较大”,从10至20立方米或者500至1000株幼树开始;砍伐森林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从50到100立方米或2500到5000棵小树开始17第七条一年内多次盗伐、滥伐少量林木而未受处罚,累计盗伐、滥伐林木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8第八条非法或者滥伐珍贵树木,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19第九条盗窃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或者盗窃他人房屋前、后或者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林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0第十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非法砍伐的树木”中的“知道”,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明知,但被证据欺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二)收购的木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22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收购林区内非法采伐、砍伐的林木为“情节严重”:(一)非法收购非法采伐、砍伐的林木2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非法砍伐的珍贵树木植物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立方米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收购林区内非法采伐、砍伐的林木24“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收购非法采伐、砍伐的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的;(二)非法收购非法采伐、滥伐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25第十六条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26第十七条规定的树木数量
砍伐森林的数量应计算在采伐区调查和设计的允许误差之上27第十八条对以生产竹子为主要目的的盗伐、滥伐竹林的定罪量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精神,在本地区制定具体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8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解释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量化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量化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29国家林业局、公安部《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二30森林、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株至200株;盗伐20立方米至50立方米树木或者1000至2000株幼树是立案重大案件的起点;非法采伐100立方米至200立方米林木或者5000至10000株幼树是立案特别重大案件的起点31(二)滥伐林木案件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是重大案件;砍伐100立方米以上树木或5000株以上幼树是特别严重的情况32(三)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非法收购林区已知盗伐、滥伐幼树20立方米以上或者1000株以上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珍贵树木2立方米以上或者5株以上的,应当立案;非法收购100立方米以上树木或者5000株以上幼树,以及非法收购5立方米以上树木或者10株以上珍贵树木的;非法收购林木2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非法收购珍贵树木10立方米以上或者20株以上,属于非法采伐或者砍伐的,情节特别严重3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法释〔2004〕3号于2004年3月26日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近日,有法院反映,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是适当的34用法律问题不明确35经研究,批复如下: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数量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36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公通字[2008]36号 2008年6月25日发布施行) 第七十二条 [盗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37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38 本条和本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39 第七十三条 [滥伐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40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41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外,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一)项“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情形42 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43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44 第七十四条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45 本条规定的“非法收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一)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二)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三)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47
Q3:转移砍伐杉木砍错了50方以上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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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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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砍伐杉木50方到60方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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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处罚措施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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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砍伐了一块杉木山,设计员设计到了另外一块杉木山,砍的这块杉木山就没有设计到,设计到的那块山没有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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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会判刑的,但是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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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问一下,设计员做设计是不是必须要到山地现场才能设计砍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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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 这个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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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把这个设计员到山地现场做设计的这个森林法规定发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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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稍等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49以滥伐林木罪论处50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十六条 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1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时,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52
提问
我这里的情况是这样的,山主带我去山地看了他的甲山,之后做设计的时候,设计员没有去山地现场做设计,就按照山主填的申请报告和林权证图纸在家里面就做好了山主的另外一块山乙山,到这里就是设计员做错了山场的设计了,然后设计员通知我们去砍伐杉木,我们去砍伐的时候是不知道设计员做错了设计的,就把这个山地杉木砍伐完了,杉木是去年11月份左右砍伐完的,直到今年这个时候山主到当地林业公安机关告我们砍伐错了,林业公安机关调查了几天就把我老爸关进看守所去了,现在已经批捕了,他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罚呢,还有一点他这个案子前有一个取保候审没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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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53
提问
我这里砍伐了大概60立方左右是属于什么数量,会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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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是数量巨大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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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一个朋友的父亲因为在自家山上砍伐树木超过五六十方,而被拘留,会不会判刑?会怎样判?我朋友现在还是个
你说的有毁林的嫌疑55是指违反森林法等有关森林保护的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和方法,擅自采伐本单位的所有权或者经营权,自行保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56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是重大案件;砍伐100立方米以上树木或5000株以上幼树是特别严重的情况http://redoufu.com/。《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8第三十九条:非法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非法采伐林木数量几十倍的树木,没收非法采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非法采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59非法采伐或者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0
Q5: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5条,非法大量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61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3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非法采伐、砍伐的树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4非法或者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65延伸数据: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二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公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100至200株66此外,根据本规定,非法占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所有、集体所有、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67
Q6:烂伐林木68立方怎样定罪,,,求解
1.滥伐林木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第三十三条《刑法》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砍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8第三百三十五条非法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9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0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非法采伐、砍伐的树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71非法或者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72二、如何认定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73两者都违反了国家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时应参照森林保护法律法规,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74然而,这两种犯罪的性质是不同的75理论上,一般认为,砍伐森林和非法采伐的区别是基于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并获得采伐许可证76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规定取得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的行为;非法采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私自采伐的行为77但是,森林法实施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和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78因此,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本单位所有或不归个人所有的树木,显然不应以盗伐林木论处79因此,以林木所有权为标准来区分毁林和非法采伐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理论80滥伐林木罪砍伐单位所有或者管理的林木,归个人所有;盗伐林木罪是指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81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当认定林木权属,并根据具体情况以非法采伐、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处罚82Iii .森林砍伐罪的立案标准8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7年9月5日《刑法》的规定:“大量”的起点,在林区,非法采伐一般可控制在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100至250株幼树;在非林区,非法采伐一般可控制在1立方米至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至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