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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是按1%核定征收,还是核实征收计征20%个人所得税
1、没有具体核实到房子原值的,按照1%征收;2、能够核实的,一律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不变:地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新系统对个人住房转让1%核定征收和20%核实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都予以技术支持,具体以何种方式征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审核,确定征收方式,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通俗地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执行原来的老政策。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有关负责人说,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或者省级地方税务局授权的地市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转让收入1%-3%的幅度内确定。省局豫地税函〔2006〕第215号在转发总局文件贯彻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个人转让住房,凡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参考资料:人民网-原值清楚的按20%征税参考资料:驻马店广视网-官方:二手房个税政策不变
Q2:是否有办法核实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情况?
再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你最好是跟你的老板请教一下,问他怎么样向税务部门报工资单,问老板如果报工资单时税务问起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时应怎样回答等等,你问的时候诚恳一点老板不会怪罪你的。
Q3:个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师证书含金量高吗?
个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缴纳所得税的方式,要根据个人的属性进行判断,如果签订了合同,为劳务性质,那么就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是以个体工商户等形式进行提供服务,那么就是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Q4:个人获得的专利赔偿款应按什么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师证书去哪里查?
如果是保险赔款,则免征个税。如果只是对方公司给的违约金形式的赔偿,你就按照自己合同的性质纳税。在中国税务协会官网查看分税制证书。
Q5:个体户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有何区别?费用扣除标准是否都一样?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费用扣除标准不同。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区别:查账征收的定义查账征收也称“查账计征”或“自报查账”。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根据自己的财务报表或经营情况,由纳税人限期向当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扩展资料征收对个体工商户的影响:个体工商户将逐步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方式将改为查账征收。依据原《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查账征收并不意味着要对个体户展开查账,此举意味着目前个体户已经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是对征税目标身份重新的核准判定,也是行业自身发展重新的定位。对于个体户来说,查账征收的方式可能要更复杂一些。有完备的会计审核制度,能够清晰精准的计算和核准个体户的成本,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然后再计算缴纳的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查账征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核定征收
Q6:如何查询个人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由一般纳税人代扣代缴。没有扣缴单位的,或者没有扣缴单位的,由个人自行到当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