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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异地工作人员回家探亲交通费报销的通知
内容来自用户:Bella刘三妮
关于异地工作人员回家探亲交通费报销的通知为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推进,适应公司经营区域不断拓展和稳固发展的要求,保障在异地工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公司可为异地工作员工回家探亲报销交通费,具体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驻外员工及项目驻京副职以上人员。驻外员工是指在京外工作的员工中,因距离家庭居住地路途遥远当日不能回家需在集体宿舍居住的员工。项目驻京副职以上人员是指在京内工作的副职以上的外埠人员,因距离家庭居住地路途遥远,当日不能回家需要集体宿舍居住的员工。二、报销规定:1、员工平均每两个月可回家探亲1次,每次不得超过4天,休假时休息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内,12个月内探亲次数不超过6次。2、探亲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员工驻外工作地与其家庭居住地()之间的里程和高铁二等座票价(高铁基准票价)标准测算,回家路费单程标准=路途里程(公里)×0.485元/公里。实际产生的费用未超过该标准的,实报实销;超过该标准的按该标准执行。3、在规定探亲期内基本薪酬全额发放。4、项目驻京副职以上人员及驻外员工回家路费按年度实行总额包干,总额按全年往返六次计算,入职不满一年的按每三个月一次计算。员工应凭报销凭证报销。9
Q2:军人探亲回家看病可以当地医保报账吗?
探亲回家看病的军人,不能由当地医保部门报销,而应把当地医院的病历、资料、发票带回原部队报销。有些部队需要急诊和住院的病历、资料和发票才能报销。
Q3:关于现役军人外出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条例》第三条规定: 1、军队人员及其家属按照规定的医疗体系就医。根据病情和医疗条件,战区内需跨医疗体系诊治的军队疑难病患者,由体系医疗介绍; 2、需跨战区医疗体系诊治的,由大军区级总医院提出转诊意见,经大军区级单位卫生部门介绍; 3、有特殊情况的,由总后勤部卫生部介绍,享受免费医疗。 4、未经规定单位介绍到非体系医疗单位诊治的,按地方公费医疗收费标准收全费。 5、经患者所在单位批准的,医疗费由批准单位审核报销。 6、未经单位批准的,医疗费由患者自理。
Q4:军人回家探亲,路费报销吗
当然报销符合探亲条件的,凭票据去军队后勤部门报销路费。
Q5:
Q6:军人优抚去异地住院能报销吗
首先要纠正你的“二等乙级残疾军人”称号,因为随着3336万010-3万的颁布,以及2005年7月1日起伤残等级的变更,我们被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书也变更为3336万010-3万,而二等乙级也变更为六级(之前的是1、3、5、6级)。之后会有2、4、9、10级的残疾军人);同样,根据《军人优抚优待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国家按照规定保障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核算和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制定。根据这项法律和条例,6级以上残疾者得到国家的充分保障。在一些发达地区(上海、江苏、深圳、广东),可以用医保卡,不用带现金就可以去急诊住院——都是医保范围内的免费;但大部分地区都是医保补贴制度,就是在一般医保的基础上,按照伤残等级每月给予几百元的补贴,50%的节余归自己,超出部分由医保局报销。根据山东省民政局的规定,二等革命伤残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定期抚恤金外,还可享受与特殊、一等革命伤残人员同等的公费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不能一次性使用,以保障这些重残人员的伤情救治。凡革命伤残人员伤口复发期间的住院费用,一般由本人负担1/3,民政部门负担2/3;需要到外地进行治疗和假肢安装的,其旅费住宿费均予以核定,并由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因此,你不必担心医疗费用,这必须由国家承担。我的一个战友来我最好的医院做膝关节置换,换了德国产的人工关节,一共花了10多万。由于他所在的地区是欠发达地区,民政局拒绝给他报销。结果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336.01万-3万,用了两年时间(在山东没那么多时间)才把今年春节前的医药费全部报销。忘了告诉你,我在潍坊第八炮兵师当兵两年,后来去了淄博,直到在南疆受伤。我也是在济南军区总医院治疗后退役的,因战致残等级为5级。祝你梦想成真!